Re: [建議] 給法院的抗議信
看板KingofPop (麥可傑克森 - Michael Jackson)作者meedwina (MJ加油!!)時間21年前 (2003/12/08 01:28)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7/11 (看更多)
活動那個禮拜我再高雄考試 不能參加好難過唷>"<
所以這個活動不管怎樣 我都支持到底!!
※ 引述《Mr7 ( )》之銘言:
: ※ 引述《Foucault (Army of Love)》之銘言:
: : 有位熱心的瑞典歌迷,自從知道我們台灣也要辦聲援活動,
: : 就非常積極且密切地與我連絡,常常提供一些很好的點子,
: : 不過有時候因為不了解台灣的情況,所以有些鴻溝。
: : 這次他倒提了一個蠻好的想法,就是希望發起抗議信的行動,
: : 讓所有歌迷寫信給Tom Sneddon或法院去抗議或表達心聲。
: : 但是英文畢竟不是台灣人熟悉的語言,可能要動員大家寫信會有點困難。
: : 更何況還是要寫很正式的官樣文章...
: : 告知那位歌迷後,他提供了好幾份的範例,包括針對不同重點所寫的信、
: : 聯名信等。他說這個抗議信活動其實是受到MJ's team支持的。
: : 我想,對台灣歌迷來說,最方便的應該是聯名信了吧。
: : 我打算寫一份信件寄去,請大家留名...
: : 現在有個問題...
: : 每個人親筆簽名比較有效力,可是我不可能全國走透透拿給大家簽;
: : 如果我只是把大家的名字打上去,其實是缺乏可信度與效果的...
: : 我在想,我把信件打成word檔,然後傳給想聯名的人,
: : 每個人只要在簽名處簽名(正式中英文名字),再郵寄回來給我,我統一寄出給DS或法院。
: 這個郵寄是....真的信?還是電子郵件?
: 呃 其實我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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