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申訴結果

看板coba (黃士杰)作者 (嘆氣)時間12年前 (2013/07/30 17:35), 編輯推噓15(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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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m(_ _)m 不好意思我又來惹,請版主不要水桶我Q_Q (下面有新增簡易的申訴範本) 首先, 1950,接聽女士表示這電話主要功用是先幫大家歸類跟說明應該如何填寫線上申訴 所以大家還是直接填寫線上申訴表比較快喔! https://back.cpc.ey.gov.tw/services/FrontQueryEvent/Frontindex.aspx 先勾同意,下一頁的受理機關選"台北市"即可(企業經營者所在地) 裡面有外國人/陸客選項可以選,所以國外的歌迷同樣可用此種方式申訴 基本資料自行填寫,非必填的部分就自行視情況填寫。 相音的相關資料請見維基 http://goo.gl/pb1uw7 右邊公司資料都有 本人填寫的內容如下(所有內容除用在消保會以外請勿轉出本版) 其他相同的複製使用沒關係,但"申訴事由"請大家可以參考不要全數複製貼上, 希望大家依自身的情況來寫會比較有用,因為那代表你的個人意志以及改期對你造 成的影響與損失,是你們大家自己的權益。 (真的不知道怎麼寫的,最下面有範本) 消費關係要旨: 相信音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相音)委託7-11的ibon售票系統於 5/30(四)下午1點開賣龍之家族演唱會票券,開演日期為8/9及8/10兩天。 本人及朋友們都於當天購買到這兩天的演唱會票券。 申訴處理經過:(這項是因為我有打給相音,沒打的人這項不用寫) 打電話給該公司,但工作人員並未提供其他可行辦法。(詳見: http://www.ptt.cc/bbs/coba/M.1375090853.A.6DD.html申訴事由: 該公司於昨天(7/29),也就是開演前一周,才在FB上公告「因故延期」 ,並將連兩天的演出日期改拆成8/25(下午五點)及8/31(下午1點)演出。(詳見附件) 附件我是上傳這張圖:http://goo.gl/xBteYw 開演前一周才臨時改期,已買票並安排交通食宿的外縣市甚至國外的朋友根本無法 及時做更改,而相音開放退票的時間也只延到8/7,一個禮拜的時間要所有已買票者 重新處理住宿、排休、飯店、交通等事宜根本來不及,而原先已支出的部分要改期或 取消都需負擔手續費,請問這些損失誰負責?開演日子這麼近了才臨時改期合理嗎? 辦活動前本來就應該通盤考慮過才開賣,哪間唱片公司像這樣說改就改的。 (而且ibon的退票流程非常麻煩耗時又久 http://www.ibon.com.tw/0600/ticket.aspx ) 延到8/25也影響到本人跟朋友已買好票券的職棒比賽,不管退哪邊的票券都要多花時間跟 金錢(手續費、郵資等),造成消費者極大困擾。 請求內容: 因改期而產生的所有損失該公司是否應該全數賠償,並承諾以後非天災因素不 得擅自改期。(相音不允許消費者因個人因素退票,那反過來是否也應比照辦理?) -- 以上是我個人申訴的內容。 雖然就算申訴了,消保會也來不及在最近就處理好(大家的懲罰性支出還是要付..) 但正如我上篇在推文裡說的: 雖然我知道最後可能不過就是罰他們不痛不癢的萬把塊 但那是一種表達,一種訴求,告訴他們,我們無法忍受你們這樣搞了 就讓相信音樂跟消保會做好朋友吧,能讓相音花時間備資料去跟消保會解釋說明 我想就夠讓他們警惕自己不能再這樣亂搞... 嗯,大概就這樣。 然後雖然消保會主要是處理一對一的案件,但大家都申訴的話 消保官自己也說相音應該也不可能派員跟我們一對一處理協商所以大概不會出席 他們沒有那麼多人力時間。我們也沒有那麼閒XD 其實消保會還給我電話讓我打去商業司(對公司)、觀光局(對國外朋友)、消基會(對集體) 所以我整個下午都在講電話 我打去商業司講了很久,但很可惜大概也就只有抱怨功能了 觀光局也一樣,其實他們對於相音這公司並沒有懲罰權,因為像類似這樣的案例 是屬於私經濟(即個人與公司的消費往來),不屬於他們能夠管轄的。 而私經濟的消費糾紛,就真的只能靠消保會或消基會之類的。 但消基會處理一般案件要2個月,消保會2個禮拜快多了,所以就還是以消保會為主吧 以上,一點分享。 雖然對士杰感到抱歉但相音這樣的處理真的是有問題也不適當的。 我今天針對的不是藝人,而是相信音樂這間公司 如果這次可以這樣"因故改期"那以後的所有表演日期是否都可能參考用? 溺愛的愛不是愛啊… ------------------以下簡易範例有需要的人可以直接copy去用------------------ 其實消保會的申訴範例都超級短XDD 像這樣→http://ppt.cc/aduA 所以我想我這篇已經講的很清楚了,大家之後寫短短的消保會應該也知道發生什麼事 應該不需要像我寫這麼多,只要像下面這樣一兩行應該就夠了吧我覺得。 申訴事由: 相音於正式開演前一周臨時宣布改期,造成消費者各方面的的損失, 而該公司退票時間短且不便,感覺不出該公司有補償方面的誠意。 ↑不知怎麼寫的這段可以直接copy去用,至於其他項目就看大家要自由發揮 還是要拿我再修改都可以。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103.227

07/30 17:44, , 1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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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7:49, , 2F
改期沒被影響..但是相音真的太扯 不能這樣縱容....
07/30 17:49, 2F
我真的覺得這次是不管有沒有被影響到都不能接受相音這樣搞 這次這樣若還ok,那是不會以後也都有可能這樣搞,以後演唱會日期都參考用了? 付錢買票的歌迷的保障又在哪裡?

07/30 17:52, , 3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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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8:11, , 4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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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8:22, , 5F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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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8:25, , 6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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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9:13, , 9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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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9:14, , 10F
已申訴 但同時也希望這兩天相音會出來交代清楚事件
07/30 19:14, 10F

07/30 19:41, , 11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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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9:46, , 12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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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0:58, , 13F
溺愛的愛不是愛~ 中肯!
07/30 20:58, 13F
看到黃牛發言,老實說我心疼士杰,但並不覺得需要為他感到難過。 每個出社會的人應該都有自己工作上的苦,付出的心力也不見得會輸任何人 只是 為何現在出面說話的都是藝人,請問相信音樂這間公司到底在幹嘛?? 臨時改期一件這麼大的事,可以只在FB上公告,而且只有「因故改期」四個字 什麼理由什麼情況都沒有解釋就要歌迷買單,付出的金錢時間要歌迷全數自行吸收 然後對於歌迷的反應質疑沒有出面做任何解釋 反而讓演出者自己站在第一線 一間公司該做的是保護表演者,而不是把他推上火坑...就算是他們自己要發言 公司也應該要出來擋,最重要的是,真正需要出來做說明的是「相信音樂」這間公司 而不是表演者。 我真的想不到台灣還有哪間唱片/娛樂公司是這樣處理事情的。 表演者愈出面,我對相音就愈無法諒解...

07/30 22:19, , 14F
mon大我要推~~~~倒你(喂XDDDD
07/30 22:19, 14F

07/30 22:20, , 15F
真的!! 這個世界每一個出社會的人在自己的角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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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有他的所得所失 他的辛苦 他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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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2:21, , 17F
我們可以為這個人的辛勞感到心疼 但我不認為一些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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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2:21, , 18F
了的事情可以因為這個理由而要諒解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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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2:22, , 19F
因為辦活動以前本來就要考慮好這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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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2:22, , 20F
做不到 就不要辦 而不是賣好票 已經快要辦了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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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2:22, , 21F
突然因故改期/因為想要更完善而改期
07/30 22:22, 21F
說真的這次搞成這樣我跟朋友都覺得還不如直接取消...之後重辦可能還比較好 這種改期法真的很難接受,然後每個跳出來講話的都扯別的,又不是國防布(? 來個正面回應解決辦法以及相關承諾好嗎...

07/31 03:25, , 22F
大推這篇!!!
07/31 03:25, 22F
※ 編輯: monfish 來自: 140.109.103.227 (07/31 10:11)

07/31 10:56, , 23F
推MON大~謝謝你的努力!!
07/31 10:56, 23F
文章代碼(AID): #1HzuZZ4n (c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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