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Re: [請益] 關於南港展覽館
※ 引述《leoifreet (誠實巧克力)》之銘言:
: ※ 引述《wram24 (ram)》之銘言:
: : 作者: qlman (Qlman) 看板: Civil
: : 標題: Re: [請益] 關於南港展覽館
: : 時間: Tue Jan 13 14:18:16 2009
: : ~~~~~~~~~~
: : 這個數據基本上是很夠的....
: : 以一個成年人的投影面積來看(含前後距離)....
: : 1/(0.35*0.5)*75kg/人 = 428 kg/m2
: : 就算把 428kg/m 放大個1.5倍 也才 642kg/m2
: : 所以就基本的結構承載力是來說~~是足夠的.....
: : 在做設計時....如果活載重超過400kg/m2....
: : 是要計入建築物重量來加重地震力的.....
: : 所以光就耐重及耐震來說.....我認為是沒有問題的.....
: : ====
: : 至於共震的問題.....我不知道那個跨度是有多大....
: : 但是要求出樓版+梁的振動週期(很難!)
: : 只能去尋求原設計的結構技師去問看看
: : 這個結構能不能在外力與樓版產生共振的放大效應時....
: : 結構物還能撐得住.....
: : (共振有時會把振動源放大好幾倍!)
: : 不過這個場勘人員我想大概是超強的吧.....
: : 光用看的....就能對"耐震"提出質疑.....
: : 是因為現場的梁柱尺寸讓他產生懷疑嗎??
: : 還是因為弊案的關係讓他產生懷疑.....
: 我想綜合以上說法可歸納三個問題點:1.靜載重 2.活載重 3.結構特性
: 1.靜載重:不外乎建築物樓板、牆板、樑、柱...等
: 但是在這裡可能需要額外考量的是舞台設備、音響喇叭...等
: 記得某場演唱會YO的舞台會昇高!!那需要油壓馬達...等設備
這些是活載重...
靜活載種不是看會不會動XD
是看時間性..與變動性
一般靜載重是指長時間(甚至永久)存在
活載重是指短期間加載
: 2.活載重:最主要的是人的自重,既然是展覽館就一定會把開放的總人數載重列入設計規範
: 例:要設計一個停100台小型車的停車塔,然後車子停滿就垮掉嗎?
: 3.結構特性:上層展場跨距128m*180m下層跨距18m*18m,如此大的跨距不會採鋼筋混凝土
^^^^^^^屋頂 ^^^^^^^^這個比較有意義
是以下層18*18跨距的柱支撐
而動力分析也是以下層支撐型式為主
: 所以不會有鋼筋斷掉的疑慮,所以要明確知道此建物之結構方式才能推算耐震
印象中是鋼構建築...
基本上"耐震"部分沒問題(如土木板友所述)
PS 地"震" 和 "振"動 是不同的力學行為....
: 程度,另外就大家討論的共振,試問三萬人可能同時起跳與落下嗎?
: 若不能!力量能全部加總嗎?每個時間點的力量不同時,對樓板及建築物的震動
: 就不同,兩個以上不同頻率的波再同一個介質上能量相加?相減?亦或?...
討論共"振"時 頻率比力量(載重)影響大
一般來說就是完全沒法精確掌握一群人造成的頻率會是什麼...
設計時 是刻意避開整個可能的頻率區段
所以很少有設計會把動態活動擺在底下挑空的樓層...
而一般會特意作共振分析的 大部分是橋樑結構..
以千禧橋事件來說...
也不是因為遊客一開始都同頻率踩踏...
而是 某瞬間頻率對了 開始輕微共振 人在橋上為了配合振動調整步伐
造成 每個人的頻率又趨近一樣.....DISCOVERY 有撥過(包括某舞廳崩塌案例也是共振)
: 結論:日方若對結構耐震有疑慮應提出質疑點給展覽場方單位提出耐4萬人跳動的証明
: 而非就單方面的看法做出決定...若我方之承辦單位對於如此片面的理由而損失
: 日方理應賠償...
演唱會 發生共同頻率機會應該比較大
包括 隨拍子起舞(跺腳跟拍) 或是 HIGH一點大家跟著主唱跳...等等
既然 南港展覽館自己說 4F適合辦演唱會
應該設計時 有要求針對演唱會這種特殊載重行為做過各種(應含動力)分析
日方提出耐"振"疑問 個人覺得還算合理
甚少有演唱會場地會設計在較高樓層
但如果 南港展覽館 原先設計用途就含演唱會這個目的
應該可以請原設計單位 提出設計資料 以資證明有考慮演唱會的情況...
怕的是....原始設計 沒針對特殊使用用途做規劃
而是 管理單位 看場地夠大就自己增加使用用途 :)
(個人覺得 台灣常出現這種狀況)
不過 以前 是球場或體育場辦演唱會
本身設計就有考慮大群觀眾...
但是
展覽館的使用性質和演唱會常使用的體育場或球場 相異點比較大
的確比較會讓人擔心
: 以上論述屬個人觀點
另外 共振問題 沒有人能回答你安不安全
唸土木的 也只能跟你說大致情形
但是 設計分析 不但要有更詳細資料還要有時間
若能請原先設計單位 解釋還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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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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