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D社出手揭露BP Jisoo親哥醜聞完整內幕!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abian)時間2小時前 (2026/05/11 18:03),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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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仙人跳還是真性騷擾?!Dispatch出手揭露BLACKPINK Jisoo親哥醜聞完整內幕! https://www.kpopdays.com/archives/133786 近期,Dispatch調查了關於一名BJ(直播主)與某位頂級 明星親哥哥之間的性侵指控。嫌疑人『A』是BLACKPINK 成員Jisoo的哥哥,而受害者『B』則是一名現役BJ。 首先,A某與B某的法定代理人(律師)公開了雙方陳述中相吻合(一致)的部分。 雙方吻合的真相:那場晚餐約會 『A』偶然登入SOOP(前身為 AfreecaTV)並進入了『B』的個人 直播間。他送出了35,000顆星氣球,價值約350萬韓元。 『A』因此贏得了與該名 BJ 共進晚餐的機會,兩人於4月15日在清潭洞 的一家餐廳見面。他們在晚上6:30進入餐廳,並於晚上10:00離開。 這場晚餐約會促成了第二攤(續攤),他們前往了『A』的住處。 『B』解釋了她跟隨他回家的原因:「他(在晚餐期間)非常紳士,甚至沒有任何肢體接觸 。」 『A』在搭計程車時點了外送,兩人吃著宵夜、喝了點酒。接著, 他們移步到沙發上並打開了電視。雙方的記憶到此為 止都是吻合的。真正的問題在於,移步到沙發之後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6/04/BP12.webp 記憶的衝突:主臥室 廚房 -> 餐桌 -> 客廳 -> 沙發 -> 主臥室 -> 床。雙方回憶的移動動線 是吻合的。然而,移動的『先後順序』卻成了他們發生衝突的盲點。 https://i.imgur.com/O4KA1L8.jpeg
首先是『A』回憶的版本。 A:「那個女人從沙發上起身,走進了臥室。她自己先上了床。 理所當然地,我把這當成了綠燈(默許/暗示)。」 然而,『B』表示這是他的誤會。 https://i.imgur.com/nvfoMAD.jpeg
B:「『A』說他因為吃了 Zolpidem(安眠藥)覺得很想睡。 所以我抓住他的手腕,把他拖到床上,這樣他就能趕快睡覺, 我也能趕快回家。我之後還得開一場回顧這場晚餐約會的直播。」 為什麼男方要強調移動的順序?根據『A』的說法,是因為『誘惑』。 A:「這是一個男人獨居的房子,但一個女人卻自己走進了主臥室。 這該怎麼解讀?她這樣做是為了哄我睡覺嗎? 警方在初步的藥物檢測中什麼都沒驗出來(打臉吃藥說法)。」 然而,『B』表示這是『BJ職業的特性』,並認為『這種行為根本沒有任何奇怪之處』。 B:「『A』是個花大錢的大金主,所以我不能就這樣丟下他不管。 我必須留下好印象,所以既然他說他想睡了, 我就帶他回房間讓他趕快睡著,然後回家。」 https://i.imgur.com/bt6ZIvs.jpeg
衝突的說詞:具體行為(案發經過) 性犯罪源於伴隨暴力或威脅的性行為。根據是否發生性交將其分類為『強姦(性侵)』,根 據是否發生身體接觸則分類為『強制猥褻』。 A:「那麼這兩人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男方否認了指控, 表示那不過是一次未遂,而女方則說性行為實際發生了。」 『女方當時坐在床邊。我抱住她,問她要不要和我一起睡。 這很自然地引發了肢體接觸。但就在那時(內容被隱去/消音)。」 女方的說法完全不同。 B:「我當時坐在床上試圖哄他睡覺。但他一直把我拉過去, 堅持要我們一起睡。我嚇壞了,所以我試著起身,但他把我用力壓回床上。」 在調查過程中,B將對A的指控變更為了『強姦』。 B:「他用力把我拉過去。他還強行脫掉我的褲子,當我反抗時, 他把我壓制住並企圖發生性關係。就在那一刻,我…」 https://i.imgur.com/HNK2J20.jpeg
衝突的說詞:同意權 https://i.imgur.com/vtuQGJ9.jpeg
構成性犯罪的主要要件是另一方的『同意』。是出於自願還 是違反意願被強迫,是判定是否發生性犯罪的標準。 雙方對此提出了完全不同的主張。 A表示:「她根本沒有拒絕。過程很自然。只要她想,我隨時都可以停下來。」 接著他提到了前面的『那一刻』。 A(註:外電原文誤植為 B,依據語境修正為男方 A 的發言): 「我在肢體接觸時脫下了褲子。然後她找洗手間說要清洗。我們就各自去洗手間清洗了。」 然而,B表示:「他極具侵略性地撲向我,雖然我堅決拒絕, 但根本沒用。我想逃離那個情況,所以我找了個藉口說我們應該先去清洗。」 衝突的說詞:浴室(第一回合) 警方調查已經展開。截至目前,情況僅包含雙方的陳述。男方要求透 過Dispatch獲得反駁女方主張的機會。女方也提出了同樣的要求。 A:「妳是說我強迫她發生性關係?如果那是真的,我根本就不該在浴室 裡清洗。因為我需要保留(性侵的)證據。這個女人的說法根本說不通。」 B:「我為什麼要清洗?我覺得如果我不這麼做,他們會懷疑我。 我以為他們會盤問我為什麼去洗手間。 實際上,我是在洗手間清洗時爭取時間報警(或聯絡人)。」 Dispatch確認了『B』在浴室裡傳給經紀人的KakaoTalk訊息。 https://i.imgur.com/fKY2wRG.jpeg
B:「拜託救救我。出大事了。」 經紀人:「怎麼了??打給我。」 B:「我…」 經紀人:「到底怎麼了?」 B:「我去了這個混蛋的家,我覺得我要被強暴了。」 B:「你說我去清洗是因為我自願的?如果真是那樣, 我就根本不需要聯絡我的經紀人了。經紀人收到我的訊息後,立刻就報警了。」 https://i.imgur.com/AhKLIyS.jpeg
衝突的說詞:設局(仙人跳) 男方表示,這是一起女方『設局(仙人跳)』的犯罪。 「如果女方拒絕了,我根本不會開始。我沒有強迫她, 她也沒有反抗。我絕對沒有理由強行這麼做。」 他還聲稱,這一切都是 BJ 團隊策劃的。他為此提出了三個理由:1.) 他們知道他的真實身分;2.) 她持續表現出興趣;3.) 她隨時可以喊停。 然而,女方反駁了這些說法。 「他自稱是賣掉了一家知名購物中心的商人。我搜尋了他的KakaoTalk 大頭貼,結果發現他是Jisoo的哥哥。我就是這樣知道的。 提議去他家的人是他。我跟著去是因為他保證不會有肢體接觸。 我要求他停下來好幾次。我的下半身衣服被脫掉了, 所以我無法回家。他堵在浴室門口,所以我也無法離開。」 https://i.imgur.com/DkvaFKN.jpeg
衝突的說詞:浴室(第二回合) 關於洗手間的立場也存在嚴重分歧。 B:「我第一次去洗手間時,向我的經紀人求救。我以要沐浴乳為由拖延時間。我不能在裡 面待太久。我怕他會懷疑我。」 B在晚上11:53從洗手間出來。這也是『A』開始進攻(施暴?)的時候。 B:「他就在浴室門口等我。我一出來,他就脫掉我的上衣, 開始親吻我的脖子。他親吻我的脖子和嘴巴。我以要刷牙為由逃回浴室。 我把脖子上吻痕的影片傳給了經紀人,尋求第二次協助(求救)。」 然而,A反駁了這些說法。 A:「這就是為什麼強姦的指控更奇怪了。我沒有阻止她。 當她叫我停下來時我就停了,當她說要去洗手間時我也讓她去了。她大可直接回家。」 衝突的說詞:時間軸 這是那一天在那棟房子裡的時間軸。 第一次事件:23:30-23:42 浴室(第一次):23:42-23:53 第二次事件:23:53-23:59 浴室(第二次):23:59-00:04 警方出動:00:12 女方表示:「我拚命掙扎,想擺脫那個男人的壓制。 在這個過程中,我受了瘀傷,我也提交了受傷的驗傷單(醫療證明)。」 李敏亨律師表示:『她多次叫他停下來,但他卻說他停不下來。 如果這是為了錢的犯罪,她就不會報警了。我希望對她的二度傷害能夠停止。」 A搖著頭說:「我家有兩個浴室。趁我在洗澡的時候,她大可直接離開。 她做了她想做的事,我從來沒有阻止過她。」 氣氛劍拔弩張,雙方都不願讓步。女方已追究男方的性侵責任。男方則計畫以誣告罪進行反 擊。這一天的真相究竟是什麼?有人在說謊。 https://www.kpopdays.com/archives/13378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5.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78493810.A.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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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好亂靜候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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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9:19, 1小時前 , 2F
350萬韓元=7.4萬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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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9:26, 53分鐘前 , 3F
哪有仙人跳報警請警察到場的?
05/11 19:26, 3F
文章代碼(AID): #1g0QboT9 (Korea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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