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katalks外洩: A明星因為某種理由離婚…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happy day)時間7年前 (2019/07/01 00:30), 7年前編輯推噓25(25027)
留言52則, 30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Source: KBS via Naver 有關於某明星離婚的消息,在沒有查證,屬於流言的情況下在網路上以katalks對話紀錄 的形式散播開來。 因為韓流明星的離婚新聞,兩個明星的名字都在實時搜索的鋒頭上,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 。關於兩個人離婚的原因,各種未經證實的揣測流傳開來。雖然經紀公司要求克制挑釁性 和揣測性的評論,但仍然有在種匿名的Katalk聊天室中散播著關於這對夫妻的負面信息。 而這種狀況引起民眾在網路上辯論,也就是如果在網路上分享毫無根據性的謠言,合理的 處罰程度以及是否違法都引起討論。 韓國通訊協會官方說「在法律之下,不論是第一次寫出虛假信息的人,或是散播謠言的人 都會受到處罰。如果之後被證明傳言確實是假的,那麼處罰的程度會提高到7-10年的刑期 ,或是5千萬韓元的罰款。」 目前,宋仲基和宋慧喬的經紀公司都發出官方聲明,會對未經證實的謠言提出法律制裁。 https://imgur.com/uGM0itM.jpg
[+1,685, -19] 這樣的話,立法委員都該進監牢了吧? kk 2. [+1,206, -16] 七年刑期?kkk 說這些的時候,你們甚至制裁不了YG藥局耶~~ 3. [+980, -26] 現在韓國是個和家人或朋友,在背後討論藝人的事情就會被抓的社會 嗎? 呵呵呵…又不是私下跟金正恩對話… 4.[+740, -17] 但是這不就是明星成功維持人氣的秘訣嗎…就是讓人們去談論造成話題。 如果對本人有利的話,就想要大家傳播。不利的,就法律應對…這真的很奇怪。明星不是 本來就該學著跟這些事情共處嗎? 他們靠著大眾獲得那麼多名聲和財富,為什麼現在卻要 求我們不能談論…我錯了嗎? 5. [+92, -0] 我們真的該修改韓國法律了…性侵只需要罰五年,散播未確定的傳言就要 刑罰七年? 6. [+87, -2] 真是對國民進行威脅的報導啊! 不要害怕,國民中有1百多萬人學過法律, 別再開玩笑了 7. [+51, -1] 是宋仲基和宋慧喬較你們寫這個文章的嗎? 如果你們是公眾人物,就該準 備會面對流言和揣測。 Daily Naver: https://tinyurl.com/y5yj7g8y -- GFRIEND – Fever (Teaser) 2019.07.01 https://youtu.be/K5ixgt9FD4A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9.131.1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561912249.A.162.html ※ 編輯: tlsf (49.219.131.186 臺灣), 07/01/2019 00:32:35

07/01 00:52, 7年前 , 1F
韓評這次很中肯
07/01 00:52, 1F

07/01 00:53, 7年前 , 2F
6.好好笑哈哈哈哈 怎麼這麼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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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02, 7年前 , 3F
推韓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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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03, 7年前 , 4F
跟金正恩對話很好笑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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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04, 7年前 , 5F
這篇KBS發的 突然想到男宋有KBS的兒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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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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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評超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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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10, 7年前 , 8F
4寫得特別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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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11, 7年前 , 9F
看來韓評很明白自己國家法律制度的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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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 可惜力不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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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29, 7年前 , 11F
重點應該是造謠吧 造謠本來就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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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29, 7年前 , 12F
接受法律制裁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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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40, 7年前 , 13F
私下討論和公開造謠拿來相提並論?邏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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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40, 7年前 , 14F
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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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43, 7年前 , 15F
覺得韓評第5點很可怕 什麼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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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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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2:12, 7年前 , 17F
評論蠻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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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2:42, 7年前 , 18F
我覺得4.5.7不行...造謠可不能這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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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4:47, 7年前 , 19F
吸毒跟酒駕只要繳罰金,造謠關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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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4:59, 7年前 , 20F
7~10年!?重罰是不錯啦,但比例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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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6:25, 7年前 , 21F
代表其他的罰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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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6:37, 7年前 , 22F
是其他的罰太輕吧 公開造謠真的很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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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6:37, 7年前 , 23F
謠言有時候真的會毀掉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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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7:01, 7年前 , 24F
私人討論跟公共場合散佈還是有差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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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7:01, 7年前 , 25F
確定韓國法律到底是怎麼訂定的,起碼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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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7:01, 7年前 , 26F
果跟美國或台灣相似的話,他們這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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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是造謠了,畢竟偷換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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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7:51, 7年前 , 28F
10年基本上已經是殺一個人的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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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7:56, 7年前 , 29F
吸毒也罰得特別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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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討論可以 但是造謠就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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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8:23, 7年前 , 31F
4把"討論"跟"造謠"搞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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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討論沒問題,但討論完拿出來造謠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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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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揣測跟造謠是兩回事,當公眾人物不代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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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出賣自己的私生活,這些韓評的心態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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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9:09, 7年前 , 37F
一副演員藝人就有義務把人生攤在陽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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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9:09, 7年前 , 38F
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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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出賣的是表演不是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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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也不是握有公權力的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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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9:17, 7年前 , 41F
7-10年的刑期??? 這刑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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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9:45, 7年前 , 42F
韓國法律好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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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9:48, 7年前 , 43F
韓國記者寫未經證實的爆料新聞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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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9:49, 7年前 , 44F
韓國老百姓在KAKAO討論就有事?不懂這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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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9:50, 7年前 , 45F
但我也覺得韓國當藝人高風險,輿論太凶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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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1:10, 7年前 , 46F
通訊協會應該是自己附加很多到最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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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1:10, 7年前 , 47F
最嚴重的情況才算得出7年,單純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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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1:10, 7年前 , 48F
謠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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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3:22, 7年前 , 49F
七年會不會太誇張 台灣毀謗刑罰超低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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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6:28, 7年前 , 50F
我覺得不對吧,公眾人物就要被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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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6:28, 7年前 , 51F
跟謠言毀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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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0:50, 7年前 , 52F
是誹謗不是毀謗啦
07/01 20:50, 52F
文章代碼(AID): #1T6EEv5Y (KoreaStar)
文章代碼(AID): #1T6EEv5Y (Korea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