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KARA律師:成員無不和 或重返東家

看板KARA作者時間15年前 (2011/01/22 12:09), 編輯推噓7(706)
留言13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01/22 11:47,
我覺得這篇報導的措辭很接近一般的業界認知啊
01/22 11:47

01/22 11:53,
10個月...說蠻明的
01/22 11:53

01/22 11:54,
我對於律師覺得時機正好的定義提出質疑....
01/22 11:54

01/22 11:55,
哪裡時機正好 讓哈姆跟荷拉在機場被記者追著跑叫時機正
01/22 11:55

01/22 11:55,
好?
01/22 11:55

01/22 11:57,
先前說那麼多收益分配不公的問題現在又說沒拿到材料不能
01/22 11:57

01/22 11:57,
說.....唉 可以考慮換一家律師事務所嗎(昏)
01/22 11:57
我班門弄斧一下 之前接觸過律師/法務的經驗(等一下會自刪) 訴訟的過程就是一種談判的過程 自然就是不能一次把底牌都漏光 沒有被授權的東西不是實問虛答 不然就是 聲東擊西 虛晃一招 越是如此 搞到人家心癢癢 越代表有心要幫客戶打官司(經驗談) 此外 DSP再不濟 也是韓國的一大經紀公司 其他三名成員的父母親 教育再高 家庭環境再好 也只是一般人 不會有律師樓甘冒得罪大事務所 鼓譟唆使藝人家人提訴訟 甚至你要和大公司打官司 都不太容易找到律師幫忙 (我幹啥得罪大公司 大公司能給的case才多吧) 而且這些家長也是在KARA很不紅的時候一路走過來的 如果只是愛錢的話 會把小孩子送到一個當時快要倒掉又不紅的女子團體嗎? 如果成員只是愛錢的話 會死拖活脫得上一堆亂七八糟的通告 為了把這個團撐下去嗎 很顯然的 問題不光在錢這檔事情上 而在於整個團的發展 和公司治理上 收了一千八百萬鎂 結果每人只分到三千鎂 我想這中間應該大有學問 這五人的意志應該沒有什麼問題 最重要的還是DSP吧 如果DSP依舊故我 紛爭依舊在 就算短時間可以因為情感而勉強 長久下來還是會有嫌隙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3.246

01/22 12:14, , 1F
我一直很推打官司耶!!因為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誇張的事情
01/22 12:14, 1F

01/22 12:15, , 2F
想想勝妍在KARA初期所做的努力,她不可能只因為錢就放棄KARA
01/22 12:15, 2F

01/22 12:16, , 3F
昨天的聲明稿是很實問虛答沒錯 那麼一開始就這樣不就好?
01/22 12:16, 3F

01/22 12:16, , 4F
現在對事務所生氣的原因就是他們一開始說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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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2:17, , 5F
DSP有過很嚴重的醜聞 而且態度強硬跋扈 公司能量又強
01/22 12:17, 5F

01/22 12:18, , 6F
光是想到要告應該團員就皮皮挫 但最後還是告了
01/22 12:18, 6F

01/22 12:19, , 7F
可見一定有相當嚴重的問題產生 訴訟也是一種暫停問題擴
01/22 12:19, 7F

01/22 12:20, , 8F
大的辦法 可以有更多的空間與時間來談判
01/22 12:20, 8F

01/22 12:29, , 9F
雙方說法不大同,希望有好的結果! KARA Fighting!!
01/22 12:29, 9F

01/22 13:50, , 10F
恩 上述+原po有道理 !!! KARA Fighting!!
01/22 13:50, 10F

01/22 14:15, , 11F
原PO你不用自D 我以告過人及被告過以及現在還有刑事案
01/22 14:15, 11F

01/22 14:16, , 12F
在訴訟中的經驗來說 原PO的所提的觀念是正確的
01/22 14:16, 12F

01/22 16:37, , 13F
就感覺有些板友很挺資方 看清事實在定論吧
01/22 16:37, 13F
文章代碼(AID): #1DEbXy4Z (K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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