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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RA ]
討論串[新聞] KARA律師:成員無不和 或重返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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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班門弄斧一下 之前接觸過律師/法務的經驗(等一下會自刪). 訴訟的過程就是一種談判的過程 自然就是不能一次把底牌都漏光. 沒有被授權的東西不是實問虛答 不然就是 聲東擊西 虛晃一招. 越是如此 搞到人家心癢癢 越代表有心要幫客戶打官司(經驗談). 此外 DSP再不濟 也是韓國的一大經紀公司.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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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中央日報 1月22日. 女子偶像團體KARA的鄭妮可、韓勝妍、姜智英通過法律代理人表達和現在的經紀公司. 解約的官方立場。. 1月21日下午3點,KARA三名成員(鄭妮可、韓勝妍、姜智英)的法律代理人洪明昊律師在首爾驛三洞的律師事務所Land Mark辦公室就其3人與現在的經紀公司解約的問題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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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hinese.chosun.com/big5/site/data/html_dir/2011/01/22/20110122000011.html. 日前韓國偶像組合KARA的三名成員鄭妮可、韓勝妍和姜智英成員通報. 經紀公司DSP娛樂要解除合同。其法律代理事務所方面21日表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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