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關於21日演唱會換區事件

看板V6作者 (我是E~請叫我E!!!)時間16年前 (2009/12/25 14:27), 編輯推噓4(402)
留言6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8/19 (看更多)
文章吃光光 請見諒<( _ _ )> 朋友今天去問過法律諮詢 他說可以叫我們請消基會出面,因為直接的打官司很傷錢也不必要。 而所謂同意書的部份 (也就是當初在進場時大家在外面被要求簽上名字的那個文件) 可能會判定【無效】 因為就算他們主張說是我們主動要換位子的,按照常理也不可能換到比較差的位子。 (當然根本不是我們主動要換位置,所以這點我們大家絕對站得住腳。) 當初簽那張同意書時,他並沒有跟我們說其效力,而且是不簽名就無法進場,這就有可能 牽扯到詐欺及脅迫 這是諮詢的一些小重點 可能有和前面的人重複到 但是是因為怕有人昨天陸續接到電話 可能會聽到圓頂拿【因為當初你們有簽名所以我們站的住腳】這句話而感到不知所措。 所以還是佔用了一篇文章的空間 告訴大家讓大家知道!!!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5.64

12/25 14:37, , 1F
推一下 不要輕易被唬過去
12/25 14:37, 1F

12/25 17:02, , 2F
看看Super Junior相關的回應 滅頂真的是個很黑的公司
12/25 17:02, 2F

12/25 23:48, , 3F
實用推!大家加油~絕對不要輕易被唬弄了= =
12/25 23:48, 3F

12/25 23:54, , 4F
想看樓上說的SJ相關回應XD 應該也頗精彩呵^.<啾咪
12/25 23:54, 4F

12/26 00:54, , 5F
他們都馬演唱會前後不同嘴臉....誇張的要死
12/26 00:54, 5F

12/27 08:26, , 6F
詐欺屬於刑事罪,由檢察官公訴,不需要自己花錢打官司
12/27 08:26, 6F
文章代碼(AID): #1BD5j6M0 (V6)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BD5j6M0 (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