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捨不得走的演唱會 "特別的生日"

看板OtsukaAi (大塚愛)作者 (CHULIP)時間17年前 (2008/10/08 16:56), 編輯推噓1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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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回文算是文不對題的喇賽 ※ 引述《jay1986 (一腳採死庫巴)》之銘言: : 演唱會禁止拍照說的很明白了卻還是發生這樣的事情 : 不知道各位板友有沒有在演唱會現場當過工讀生 : 真的很辛苦場地暗 又要一直盯著有沒有人偷拍 我當過 不過是當負責拍照的(奸笑) 去年的野台我在第一排和舞台之間的圍欄裡狂拍土屋安娜 其實這篇不算炫耀文 因為我要說的重點在下面 雖然拍到超清晰的照片是很爽 但是其實後來覺得很空虛 因為即使人在這麼優越的位置 事後回憶起來你根本不會記得表演多好看多精彩 記得的東西只有靜態的照片而已 所以 如果真的要享受有品質的表演以及留下有價值回憶 建議你不要浪費時間在拍照上 我不是完全同意現行智慧財產權範圍的人 我覺得很多現在的法令太苛刻與其說保護創作者或藝人不如說保護大型公司的利益 但我是真的根據個人的經驗好壞來建議 怎樣參加表演才會真的好玩 (好拉如果有偷拍者敢跑出來推「亂講!我拍得很爽表演也看的很爽」我就無言了 ) -- 這個光是澆在飯上就可以吃了! ---料理東西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9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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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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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aderChuLip 來自: 118.166.194.41 (10/08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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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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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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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非常同意。 光是眼睛盯著小愛都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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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非常同意。學生的時候負責大小卡拉ok比賽、演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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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攝影,之後也很迷樂團,帶著相機拍的不少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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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一兩年,我都是拍到幾張象徵性的照片,就專心看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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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歌,那種感受不是回家看照片能比的,所以這次我也不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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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心看小愛,跟著朋友戰隊一起fight,跟著櫻桃一起比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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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看DVD 當下很想一起high卻又high不起來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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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通掃除了!! 明年要是還有演唱會,我一樣要搶第一排的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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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不對!不是要是還有!小愛明年一定會再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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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沒錯~那天我光手上的戒指我都覺得礙事了...何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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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相機拍照。不過有瞄到旁邊的女生high到一半,突然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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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下來偷拍照...囧。我唯一分心,就是停下來五秒...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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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地板的搖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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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文 m m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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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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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煙火也是一樣 ㄧ堆人拍照 我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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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也認為現行的智權法的保護範圍並不是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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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地板一直在振。真是可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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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沒空 眼睛在看小愛 哪有時間盯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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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x7MjbN (Otsuka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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