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是否特例暱稱禁止」投票開始

看板Nogizaka46 (乃木坂46)作者 (泰莎大佐)時間2年前 (2021/05/13 17:35), 編輯推噓7(709)
留言16則, 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wlwd (\Amazing/)》之銘言: : 1. 文章中本身內容沒有任何毛病,單純的就是用了幾個暱稱,而有人在底下噓文 : 假設,在這篇文章底下 : 就是只有不希望看到該暱稱的板友(以下簡稱正方)噓文 : 原po本人,且不排斥暱稱使用的板友(以下簡稱反方) : 也並沒有針對這些噓文的人做任何回應 : 那麼,這樣算吵起來嗎? : 只有5個人因為暱稱而噓,這樣算大吵嗎? : 10個人呢?15個人呢? : 請問那條線在哪? : 只有正方表達不滿就不算吵呢? : 或是只要有一人表達不滿就要投票呢? 看情況,這邊要說也很難。那條線就是小組長的心證,而為了暱稱噓文也要看情況 只有一個人不滿是不會辦投票。 : 2.承上,底下堆文的爭執加入了反方 : 如果原PO自己沒意見,被噓就被噓 : 反倒是有其他反方的正義之士出來為原PO抱不平 : 那這算不算吵呢? : 那麼還是一樣的問題 : 有多少反方的人加入爭執就算是"大吵"? : 5個?10個?15個? : 又或是正反兩方共有多少人在吵就算大吵呢? 看情況,也是看小組長的心證。 : 3. 節外生枝、無心插柳 : 往往爭吵的途中 : 都很有可能某個人不小心帶到了其他「敏感字眼」 : 可能是什麼「期別之爭」、「德不配位」等等 : 於是乎又牽扯了其他本來對暱稱議題無感的板友,加入了戰局 : 那麼,您又該如何在「乍看之下」吵起來的文章推/噓文中 : 分辨有多少人是真的因為暱稱而吵起來? : 又佔了多少比例可以被判定為"因為暱稱而大吵"? 基本上會以引戰來處理 : 只要看到就渾身不對勁覺得癢的人 : 不會超過10% : (以上一個投票的結果,最多大概就是15個人左右吧) : 而往往吵起來,也就是這正方反方各大約5~6個人(最多就算他各10個吧) : 互相的恩怨、新仇加舊恨 : 然後又東拉西扯的開闢其他的戰場 : 更別說有的人還不見的真的是粉絲 : 搞不好就專門來搧風點火的 : 還辦多重帳號的 : 那麼,真的有必要為了這樣子 : 又要麻煩您的時間去抽絲剝繭探討真正的爭吵原因是什麼? : 就算您真的願意花這個時間 : 不管做出怎樣的判決 : 我相信大部分的板友又會跑出來問一句 : 『究竟那條線在哪?』 吵起來就是你所謂的那一條線,至於怎麼吵起來,到時候再說 : 所以 : 我個人建議 : 既然已經有第一次投票了 : 很明卻過半的人是認為不須用板規限制暱稱的 : 那就是所有暱稱都可以使用(我的理解) : 當然,因為暱稱而噓文的,那也是板友的權利 : 也反請原PO文者及反方的板友不要針對這些噓文做回應 : 那麼我想大家也就相安無事 : 如果有反方的人回應了(不論回應多少條推文) : 那就請板主出聲,讓兩方的人都冷靜 : 如板主出聲了,仍不做停止 : 那就正反兩方的人都暫停發言一段時間甚至是水桶 : 最後 : 我要再次強調 : 針對上次投票的結果 : 我個人的解讀是 : 『不管為何種暱稱,皆可使用』 : 『不管為何種暱稱,皆可使用』 : 『不管為何種暱稱,皆可使用』 : 請原諒我打三次 : 因為我發現有板友推文好像解釋不一樣 : 有板友解釋為部分暱稱為例外 : (譬如成員表達不想接受的暱稱就不用提了,本來就不可使用) : 不知道小組長您的認知與解釋是什麼? 前面已經說過,因為容易吵起來的暱稱到時候再辦投票 沒有吵起來就什麼都不做,也就是目前什麼樣的都可以稱呼。 你一直強調那條線,問題是根本還沒吵起來,要怎麼去回答? 你的問題只能夠等事情發生再說。 -- ╭═══╮╭═══╮╭═══╮╭═══╮╭═══╮ 。. ▇▅▃ ╰╮▌╭╯║▌╭═╯║▌╭═╯║▌╭═╯║▌╭╮║ ︶◤ˍ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89.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ogizaka46/M.1620898514.A.D6D.html

05/13 18:44, 2年前 , 1F
有時候比起硬梆梆的條文,給版務心證空間是較好的方式。
05/13 18:44, 1F

05/13 18:45, 2年前 , 2F
前提是要取得大多數人的信任,至少風向要對。
05/13 18:45, 2F

05/13 18:47, 2年前 , 3F
其實很多板規都本就是要靠板主自由心證啦
05/13 18:47, 3F

05/13 19:05, 2年前 , 4F
自由心證其實真的很看板主自身
05/13 19:05, 4F

05/13 19:13, 2年前 , 5F
取得多數人的信任別判得太離譜,都會有人站出來挺你。
05/13 19:13, 5F

05/13 19:13, 2年前 , 6F
反之亦然
05/13 19:13, 6F

05/13 19:26, 2年前 , 7F
照這篇回文,這次投票真的可以取消了,這段沒版主的時間,
05/13 19:26, 7F

05/13 19:28, 2年前 , 8F
也沒因為啥特別的暱稱又引發大戰。既然都已經開放使用暱稱
05/13 19:28, 8F

05/13 19:29, 2年前 , 9F
卻認為以後還會有因為特例暱稱而引起吵架的情形?
05/13 19:29, 9F

05/13 19:34, 2年前 , 10F
不能排除未來不會吵起來 反正沒罰則
05/13 19:34, 10F

05/13 19:50, 2年前 , 11F
按照小組長這篇回文的精神,吵起來了再說阿....
05/13 19:50, 11F

05/13 19:57, 2年前 , 12F
是阿 沒吵起來就沒事
05/13 19:57, 12F

05/14 08:13, 2年前 , 13F
這投票不就是要拔草測風向嗎?如果多數人選擇否決就不
05/14 08:13, 13F

05/14 08:13, 2年前 , 14F
用先設定特例處理的方式 如果多數人選擇同意 那就是照
05/14 08:13, 14F

05/14 08:13, 2年前 , 15F
版主規劃囉 每個參與者每個選擇都是有意義的 不管是同
05/14 08:13, 15F

05/14 08:13, 2年前 , 16F
意否決放棄 都是會影響民意投票的最終結果
05/14 08:13, 16F
文章代碼(AID): #1WdFBIrj (Nogizaka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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