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謝霆鋒上訴圖洗脫罪名 成功或可兼取堂費 失넠…

看板Nicholas (謝霆鋒)作者時間22年前 (2002/12/03 13:1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謝霆鋒上訴圖洗脫罪名 成功或可兼取堂費 失敗不會加刑 12月 3日 星期二 更新 【明報專訊】藝人謝霆鋒頂包案可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律政司要求覆核刑期不果, 仍在考慮是否提出上訴時,謝霆鋒突然「反擊」,在昨日14天上訴期限的最後一天,正式 向法庭提出不服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名,要求上訴洗脫罪名。謝霆鋒是次上訴,將直接 交由上訴法庭處理,預計於兩三個月內在高等法院聆訊,換言之案件將糾纏至跨越2003年 。 謝霆鋒假如上訴得直,不單可洗脫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即時停止240小時的社會服務工作, 更有機會取回所有堂費﹔即使上訴被駁回,他亦絕不會被加刑。 律政司上訴與否 仍在可慮 至於律政司會否就謝霆鋒刑期過輕上訴到底,律政司發言人昨日拒絕回應謝霆鋒申請上訴 一事,只表示律政司的上訴期限有21天,律政司目前仍有權決定是否上訴。 司法機構發言人昨證實,謝霆鋒代表律師已按申訴程序,昨午派員將不服被定罪的申請上 訴文件,送交原審西區裁判法院,稍後文件送回高院原訟法庭,便可排期審訊。 謝霆鋒代表律師昨拒絕就上訴一事發表任何回應,亦不允透露是否繼續由資深大律師清洪 代表謝霆鋒上訴。 謝霆鋒今次主動「出擊」,被評為「有得無失」的上策。大律師郭棟明分析,上訴人只就 不服定罪提出上訴,卻沒就刑期提出上訴,法官即使駁回上訴,亦絕不可改動刑期。 大律師林炳昌解釋,上訴人不就刑期提出上訴有兩種可能,其一是認為目前的刑期可接受 ﹔另一可能是認為結果可能「得不償失」,反而有機會被提高刑罰。 大律師﹕推翻定罪難度高 林炳昌又指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一類的上訴案,關鍵在於證明上訴人在事件中毫不知情 ,大律師在上訴陳詞中,只要證明案中沒充分證據,證明上訴人同意或默許進行有關活動 ,便足以推翻定罪。不過,他認為,這類不服定罪的上訴案有一定困難度,包括要向法官 證明,主審裁判官處理案件時犯錯,沒充分採納有關證據。 謝霆鋒由頂包案提訊至刑期覆核多個月來,一直「重金禮聘」律師團,若他上訴得直,有 可能可申請取回所有堂費。不過,郭棟明指出,上訴庭法官在某些情下,可拒絕得直的 上訴人申領訟費,考慮因素包括上訴人本身的行為,是否令人懷疑而在合理情下遭受檢 控。 謝霆鋒頂包案發生於今年3月23日清晨,當時謝駕駛法拉利跑車在紅棉路撞欄,他致電司機 成國定後離開現場,成國定其後到場,向警員自認是肇事司機。 -- ▌ ▁▌▁ |情報員標號: swtn247-16.adsl.seed.net.tw |局中| ▌▃ |隸屬☆單位: 中央情報局 (bbs.e-cia.net) |邑情|
文章代碼(AID): #zx3xe00 (Nicholas)
文章代碼(AID): #zx3xe00 (Nichol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