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Morning娘洩行蹤 事務所發惡報警
※ 引述《aigoochin (雪柔)》之銘言:
: ※ 引述《yulo (あいぼん超可愛~)》之銘言:
: : 另一方面,事務所人員即上前與記者理論,說未經當事人同意不能拍照,並要求記者交
: : 出相片,記者即解釋於公眾地方可以拍照,不能交出相片。然而事務所方面未肯罷休,
: : 叫記者可與他們隨行的律師交涉,不過在場記者未有理會繼續拍照,事務所職員只好找
: : 駐守機場的警員協助,當警員解釋在公眾地方拍照無觸犯法例後,他們才不再糾纏,並
: : 立即安排成員乘專車離開。
: 我很好奇~是"公眾地方拍照無觸犯法例"
: 還是這是"記者"才適用呢?
: 若不是的話...在迪士尼應該會被路人照到瞎掉吧~"~
看人吧...每每去自己喜歡偶像的簽唱會時...
上台簽名...人家說不准照時...哪一個不乖乖聽話收起相機阿
重點是...我們尊重(自己喜歡的)藝人...記者巴不得他們出糗
不然根據這條法律...我們可以可不聽拼命拍阿...(沒人這麼無聊就是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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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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