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首先報導趙震雄少年犯前科的記者無嫌疑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Fitzwilliam (version 2.021)時間1小時前 (2026/05/19 08:45)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 2人參與討論串1/1
媒體名稱:每日經濟Star Today
新聞連結:
https://www.mk.co.kr/news/hot-issues/12051669
記者姓名:
池承勛 Seunghun Ji
ji.seunghun@mk.co.kr
輸入:2026-05-19 07:46:32
(本文由媒體提供AI中譯)
新聞全文:
「趙震雄少年犯前科」首篇報導記者,被判無嫌疑
(圖)趙震雄。照片|Star Today資料庫
https://tinyurl.com/4jyv5jvy
最早報導演員趙震雄過去少年犯前科的娛樂媒體記者,經過警方調查後被判定無嫌疑。
18日,據韓聯社報導,首爾警察廳反腐敗調查組對娛樂媒體Dispatch(D社)所屬兩名記
者被指違反《少年法》及依據《資訊通訊網路法》涉嫌誹謗一案,未予認定,近日作出不
移送決定。這是自啟動調查約五個月後的結論。
此前,D社於去年12月援引舉報人證詞報導稱,趙震雄在高中時期因加重搶劫強姦嫌疑受
審,並被送入少年感化院。此後,又追加報導了其成年後因毆打被罰款,以及酒駕導致駕
照被吊銷等前科。
對此,律師金敬浩(好人律師事務所)以D社報導趙震雄未成年時期的犯罪經歷及少年保
護處分事實,構成違反《少年法》第70條為由,透過政府線上申訴網站(國民申聞鼓)提
交了訴狀。
《少年法》第70條規定,涉及少年保護案件的機構不得在沒有審判、調查等特殊理由的情
況下,向外部查詢提供案件內容,如有違反,可處以有期徒刑或罰金。
金律師當時主張:「公布30年前高中時期的過錯,是否真是當前滿足公眾知情權所必需的
事情,令人懷疑。」他還表示:「如果將本應受到保護的訊息洩露給外部,這已不僅僅是
單純採訪的問題。」此外,他強調《少年法》宗旨的重要性:「不能因為一次失誤就讓人
背負終身烙印。」
不過,在報導發布後,趙震雄承認「未成年時期確有錯誤行為」,但表示「我會接受所有
批評」,並表明將中止演藝活動並退出演藝圈。
他表示:「我認為這既是我對過去過錯應承擔的應有責任,也是應盡的道義。」並稱:「
今後我會作為一個人,盡最大努力反省,讓自己能夠重新站穩腳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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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趙震雄少年犯前科,經警方認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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