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首先報導趙震雄少年犯前科的記者無嫌疑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version 2.021)時間1小時前 (2026/05/19 08:45),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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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名稱:每日經濟Star Today 新聞連結: https://www.mk.co.kr/news/hot-issues/12051669 記者姓名: 池承勛 Seunghun Ji ji.seunghun@mk.co.kr 輸入:2026-05-19 07:46:32 (本文由媒體提供AI中譯) 新聞全文: 「趙震雄少年犯前科」首篇報導記者,被判無嫌疑 (圖)趙震雄。照片|Star Today資料庫 https://tinyurl.com/4jyv5jvy 最早報導演員趙震雄過去少年犯前科的娛樂媒體記者,經過警方調查後被判定無嫌疑。 18日,據韓聯社報導,首爾警察廳反腐敗調查組對娛樂媒體Dispatch(D社)所屬兩名記 者被指違反《少年法》及依據《資訊通訊網路法》涉嫌誹謗一案,未予認定,近日作出不 移送決定。這是自啟動調查約五個月後的結論。 此前,D社於去年12月援引舉報人證詞報導稱,趙震雄在高中時期因加重搶劫強姦嫌疑受 審,並被送入少年感化院。此後,又追加報導了其成年後因毆打被罰款,以及酒駕導致駕 照被吊銷等前科。 對此,律師金敬浩(好人律師事務所)以D社報導趙震雄未成年時期的犯罪經歷及少年保 護處分事實,構成違反《少年法》第70條為由,透過政府線上申訴網站(國民申聞鼓)提 交了訴狀。 《少年法》第70條規定,涉及少年保護案件的機構不得在沒有審判、調查等特殊理由的情 況下,向外部查詢提供案件內容,如有違反,可處以有期徒刑或罰金。 金律師當時主張:「公布30年前高中時期的過錯,是否真是當前滿足公眾知情權所必需的 事情,令人懷疑。」他還表示:「如果將本應受到保護的訊息洩露給外部,這已不僅僅是 單純採訪的問題。」此外,他強調《少年法》宗旨的重要性:「不能因為一次失誤就讓人 背負終身烙印。」 不過,在報導發布後,趙震雄承認「未成年時期確有錯誤行為」,但表示「我會接受所有 批評」,並表明將中止演藝活動並退出演藝圈。 他表示:「我認為這既是我對過去過錯應承擔的應有責任,也是應盡的道義。」並稱:「 今後我會作為一個人,盡最大努力反省,讓自己能夠重新站穩腳跟。」 心得或評論(選填): 媒體報導趙震雄少年犯前科,經警方認證無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38.2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79151518.A.F00.html

05/19 08:46, 1小時前 , 1F
還好記者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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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漢字姓名和事務所名稱參看Namu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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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專頁自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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