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NewJeans片面解約 同步申請禁制令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雪紋)時間5小時前 (2024/11/28 21: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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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無條件支持NJ跟閔趕快滾,只是看推文被翻譯弄混了 違約金=跟廠商已經簽約的行程爽約,廠商的求償 解約金=離開ADOR要付的錢 其實到目前為止NJ都是照著法律程序來走 近期的藝人打解約官司也都是一樣的流程 就如同前陣子國會事件,藝人跟公司是承攬合約關係,不是勞工關係 所以藝人是有權力對公司提出意見,也有權行使合約權力(至於合不合理是法院的事) 下面是她們的邏輯,現在都是在走法律程序 1)先宣告公司違約,並限期改善(14日) 2)14日之後宣告沒有改善,片面解約 這邊並不用等法院宣判,這邊要做的是表明不接受公司的改善內容, 如果沒發聲明=同意公司的改善,那就沒有後面的法律程序可以走了 所以必須要宣告片面解約,才能往下走下去 3)宣布會繼續走行程,沒有要放鳥廠商,所以不用付違約金(給廠商的) 另外因為(1),既然已經是公司違約了,那她們片面解約自然也不用付解約金(給ADOR的) 4)後面ADOR應該會發表聲明遺憾之類的,會盡力挽回、要等收到正式文件等等的場面話 5)NJ應該會先提出臨時禁令假處分,以更換簽約新公司 到這邊才是正式進法院 所以我覺得NJ並不是沒有常識,目前為止都是照著法律程序在走 很明顯是有律師指導過的, 所以前面她們也很都說沒有離開ADOR的打算 (還沒完成宣告期,不能說自己想離開,否則就變NJ違約) 後面她們提假處分的官司其實才是重點 到今天為止她們都是在行使合約權力,由她們自己說的算, 但能不能成功則是要看後續法院判 到今天為止的法律程序就是在說: 「我們其實也不想離開、但公司違約沒有改善,所以我們不得不中止合約」 至於跑行程要怎麼跑那就不太確定韓國怎麼規定了, 以本月少女chuu來舉例(我最近有印象的是她,不代表我覺得NJ會跟她一樣順利): https://bit.ly/41qTcC7 內為提及: 2022/01 chuu提出終止合約+假處分 這邊就是她前面已經向公司提出限期改善+宣告,然後執行片面解約 2022/03 法院建議雙方和解,沒成功 2022/6/22 [新聞] 本月少女Chuu將換公司 預定前往BY4M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655880264.A.304.html 這是假處分通過後她要執行換公司 2022/10/7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665102878.A.2B2.html 這邊應該就是公司要偷搞,故意不告知行程讓她有可能違約 另外她上班都是自行處理,被人目擊沒經紀人、自己一人上下班 2022/11 第一個連結提到公司指稱chuu言語霸凌員工、單方面將她退團 其實跟10/7新聞一樣,就是公司想安一個錯讓她"違約",以求在法律層面勝訴 2023/08 法院判決結果,chuu全面勝訴 NJ臨時禁令假處分有沒有可能贏? 有一點可能 跟閔之前第一次董事會禁令成功有點像,假處分不是最終處分,認定有可能比較寬 考慮到雙方完全撕破臉、之前HYBE被爆料的報告書等等, 應該還是有點機會可以得到假處分禁令 但是假處分不等於最終結果,也是有可能假處分通過、最後卻敗訴 NJ有沒有可能不必付解約金?是有可能,但前提是要勝訴 但我個人覺得照目前為止她們提出的東西,不太可能在法院勝訴 不過照前例來看,假處分大概要耗時半年、完整判決至少一年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4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32799356.A.3D1.html
文章代碼(AID): #1dI6jyFH (Korea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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