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智珉被爆「帶男人回宿舍上床」 FNC宣布:今起退出AOA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a435007 (陣雨)時間3年前 (2020/07/05 15:25)推噓253(257推 4噓 701→)留言962則, 150人參與討論串5/5 (看更多)
※ 引述《Tapqou (三三三)》之銘言:
: ※ 引述《F17 (科科)》之銘言:
: : 智珉被爆「帶男人回宿舍上床」 FNC宣布:今起退出AOA
: 稍微整理一下,大家也可以動腦看看
好喔 就來動腦
: 覺得各位矛頭指向FNC比較不會之後被打臉
: 1.智珉跟珉娥之間發生的事情目前沒有半項被具體提出
你的具體提出是什麼意思?
隱射一切都是單方面在帶風向? 所以不具有討論性?
: 2.FNC從過去在處理事情的方法就非常不當
沒意見
: 3.一般韓國偶像團體就算被爆男友也不會0秒切割,這男的可能是FNC重要人物
"這男的可能是FNC重要人物" 啊你有具體證據嗎?
還是只是自己動腦臆測?
是否忽略這部分的嚴重性不是爆男友層級的?
而是把男人帶回宿舍 把宿舍當砲房才是真正公司跟智珉切割的痛點?
公司管理做成這樣 以後家長誰還敢自己小孩當這家公司練習生
: 4.隊長基本上有需要扮黑臉的特質,FNC叫他做啥基本上得做
邏輯上沒問題
但是否有將智珉個人偏差行為合理化之嫌?
整個韓國K-pop界的隊長
是有那位可以搞到隊員十年怨恨 割腕吃安眠藥寫遺書?
: 5.一個隊長把整隊弄到精神病的機會大,還是FNC一間公司把整團弄到生病的機會大
珉娥說自己遺書寫隊長名字而不是公司名字算是回應你啦
你那篇下面有流言 應該隊長 公司兩邊50/50都有責任
我看依當事人的怨恨程度 至少責任上應該60/40起跳啦
: 6.草娥寧願負億級違約金也要離開AOA,是要離開隊長還是FNC
對啦 公司爛啦
但這跟珉娥被隊長霸凌十年有什麼關係?
: 7.喪事不讓成員奔喪是FNC的決定,還是隊長
不是隊長決定的沒錯
但當事人有說她無法接受的是"差別待遇"
憑什麼都是死老爸 隊長卻可以個人業務停擺+升高級病房
而自己則是要走行程 高標維持情緒管理
甚至不准哭+被餵藥 搞出憂鬱症也在所不惜?
: 把線索整理一下
: 或許事情可以比較明白一些
把珉娥的指控整理一下
或許事情可以比較明白一些
1-練習生時期隊長就開始找她麻煩
2-隊長高標要求團體成員互動上要用敬語 也曾沒有第一時間問候被隊長拉正
3-雖然被長期霸凌但一直不明白真正原因 是因為自己不懂得阿諛奉承嗎
4-自己父親過世時 被隊長高壓管教(不准哭+關衣櫃)
5-隊長想帶誰回宿舍都可以 沒人敢有意見 自己被吵到去睡練團室
6-想當演員去試鏡時被隊長嘲諷身材
7-被隊長說要維持藝人敬業品格 但結果隊長自己帶男人回宿舍S
8-向公司反應 結果沒用
以上幾點 (若有漏掉請多包涵) 都是被害當事人(離隊前成員)做出的控訴
要留意並不是一次精心策畫的全爆出來
而是隨著時間線 當事人認為智珉和解毫無誠意
(當事人第一時間對被害人指控回應是:小說 然後刪文??? )
(帶團體其他成員來 態度完全沒有要道歉 問刀子在哪裡我死了就可以了吧 情勒)
(談判的時候 多次說表示自己忘記了+以為在殯儀館就談開了)
(道歉的時候不斷說抱歉+無論如何都很抱歉+第一個離開現場)
(在自己IG上PO公關道歉文 避重就輕推卸責任 在文章編輯前甚至只對團員道歉)
真的被惹火 做反擊才抖出來的
光是就以上隊長的回應+作為來看
憑邏輯就足以合理推論十年霸凌至少不是子虛烏有(像花英事件)
以及佐證應該對被害人心靈創傷應該負起責任
(然後你全部推給公司是什麼意思?)
把所有事情整理一下 確實會比較明白 對吧?
不過對於珉娥的單方面指控
或許會有人認為 以當事人有精神疾病的前提
不能她講什麼話都全盤照收
我就說四個字:以人廢言
換個情境
某女高中生被老師性侵 事情爆出來後受校方與老師施壓
搞到精神創傷有憂鬱症 面對媒體提問雖然句句帶淚
但因為精神已經有問題了 因此所有指控被否定 完全不算數 老師成功洗白脫身
就問 這樣有人會接受?
至少有一點基本同理心的人 都知道要站在哪一邊吧?
做結論啦
以目前除了口頭指控以外的來看
你所謂"具體"的部份 幫你整理一下
1-珉娥嘗試自殺的事實
2-智珉IG:小說
3-被爆帶男人回宿舍S之後 公司迅速果斷與智珉切割
4-所有智珉與前團員在珉娥家談判(我不會說那是要和解)時智珉一系列個人反應
真的鑽牛角尖的要求實質證據的話 證明霸凌屬實的話
(姑且不論霸凌十年 要求提出實質證據是很荒謬的)
可以參考有慶對該事件的反應
還有看會不會有其他成員跳出來佐證
只有至少有一個 告訴你啦 那些智珉鐵粉保證全部乖乖閉上嘴 不再幫護航
提一個當事人口頭上的例子
珉娥有一次想跟智珉溝通 坦言自己很受傷的時候
智珉:「我不覺得我是會說那種話的壞女人啊」
某其他團員:「姐姐你確實有說」
可以動動腦子 去推導一下那位"其他團員"是誰
(有慶 草娥以外)
我個人從大學就很喜歡AOA這個團體
但從來就沒特別飯其中一位
今天我會站在珉娥的立場幫講話
除了基本的邏輯概念跟社會經驗去判斷以外
主要還是氣憤霸凌者那種推卸責任的態度
拜託還要護航的人有同理心一點
至於會說"如果智珉因此被網友霸凌 輕生誰負責"的
廢話 當然是韓國酸民要負責啊 (啊我們這邊批評當事人是看得到?)
不然哩? 嘴長在珉娥身上
但敲鍵盤滑手機的是誰?
質疑珉娥報復下手不知輕重的人
我就問換你被霸凌十年 搞到患憂鬱症 多次嘗試自殺
要跟對方玉石俱焚時
要怎麼溫良恭儉讓的去做 才算是妥當勒?
別自己在那邊聖人大愛
反而站到加害人的那一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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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87 =爆 3/08 ken112290 □ [爆卦] 顏寬恒去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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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 畢竟是珉娥的片面之詞 也沒講誰
但真的要去推斷的話
有慶離隊 草娥不會稱呼智珉姐姐
依照韓國嚴格的輩分文化
有膽子站在珉娥這邊不給隊長面子幫聲的
按照年紀幫你整理排列一下:
1-酉奈 (1992年12月30日)
2-惠晶 (1993年8月10日)
3-珉娥 (1993年9月21日) 當事人
4-雪炫 (1995年1月3日)
5-澯美 (1996年6月19日)
個人推論 忙內%數最小 酉奈%數最大
但雪炫在隊內(公司內)的影響力最大
大家可以自己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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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法院作例子
要判斷是非對錯 首先是證據 再來是證人
如果缺乏證據的話 證人就是關鍵
十年霸凌精神傷害要提出實質證據是很荒謬的
因此首推證人優先
(不過離隊成員跟現役成員的說話份量也是有差別的 現役成員說話份量最高)
如果都連現役成員(酉奈 惠晶 雪炫 澯美)都證明確有其事的話
那再怎麼要去洗珉娥精神失常亂說話 那就確定是完全不成立的
如果一個護航粉還有最基本的品格 都應該閉上嘴巴 以免丟自己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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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是影射
我們外人永遠都只能霧裡看花
但憑人情世故依有追蹤誰 沒追蹤誰去做臆測
確實是有討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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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覺得有合約在身 仍然住同一個宿舍的現役成員會跳出來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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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誰? 我什麼咖?
在PTT發文逼韓國藝人表態?
誤會了
我只是要強調證人對於事情真相的重要性而已
會提議推論是誰
只是純粹不覺得忙內有膽子跟隊長作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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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邊都不相信要如何公評?
況且我內文也沒有盡信珉娥的說法
我只是整理出珉娥的指控
以及憑智珉的反應去推斷真相
如果今天棒球打破教室玻璃
沒有小孩承認 有沒有證據證明誰是丟球的
那很合理客觀的只能從孩子們事後的反應去判斷真相
智珉那一系列的態度與回應都太精美了
就算珉娥的說法有待證實 但光是從頭到尾智珉都只有道歉的份
基本的兩邊是非對錯已經有辦法合理導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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