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Murray Trial day11 10/12 摘要

看板KingofPop (麥可傑克森 - Michael Jackson)作者 (握不到的手)時間14年前 (2011/10/18 22:47), 編輯推噓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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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sterB (很難想)》之銘言: : Dr. Alon Steinberg : 心臟科醫生 CA醫療委員會審查醫生 負責評判CM的案子 這個醫生那天說是狂電辯方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OIyZjwJCDU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LrRNeGB13I
Steinberg做證那段我剛好在電視上有看到。看的時候一直在心裡替 Steinberg按讚,但是不敢相信辯方律師竟然還能一直鬼扯documentation 的不必要性、是否構成直接死因...我不知道美國一般大眾是否有這樣的 知識,但是相關領域的人都知道這律師真的比扯鈴還扯。 別的行業我不知道,但是我很清楚在醫療領域和助人專業的部份,和 病人/個案的互動、觀察、檢測、診斷、處置...等等,都要有確實的 documentation (書面紀錄)。沒有書面紀錄,在法律上沒有任何藉口 可用,就是違法的。 此外,我猜輪到辯方證人做證、甚至CM自己上證人席時,有可能找醫 療專業人士來說臨床上off-label use很平常。Off-label use就是把 藥物做FDA許可以外的用途。比方說,在FDA還沒核准威爾剛可治療勃 起障礙之前,醫生就自行開給病人治療勃起障礙,這就是off-label use。但是,要做off-label use的話,一定要病人先簽署informed consent,也就是告知同意書。IC裡面必須明確告知這是off-lable use或實驗療法、FDA未許可這樣的使用、所有可能的風險。病人如果 沒有簽署,就不能使用。而CM只要拿得出一張MJ簽的IC,基本上他就 可以全身而退。但是他一直拿不出來嘛~~ 就是沒有啊! 書面紀錄(包括IC),就像Steinberg說的,有很多目的和必要性,而且 一定要是「書面」的,口頭不算數。我在校和實習期間,就被千叮嚀 萬囑咐「一定要做紀錄,因為一旦有糾紛,沒有記錄的話你會死得很難 看」。而且書面紀錄要即時,不能等到「需要時才做」,那就遊走在偽 造文書的邊緣。就像Steinberg說的,「只要沒有書面紀錄,就等於不 存在。」為什麼CM會蠢到沒有做任何紀錄來保護自己? 我只想得到兩個原因: 1. 他沒有任何辦法可以合理化自己的做為,所以做書面紀錄也沒有用, 除非他要做假紀錄。 2. MJ要求他不要留下任何書面資料(怕被不肖人士外洩),而利益薰心的 CM竟然也同意了。 辯方律師竟然還能一直扯一直扯,連「沒有IC是否造成直接死因」都講 得出來。我很喜歡Steinberg堅定的立場,還回他「如果MJ被清楚告知危 險,他不可能會同意」。辯方律師扯什麼CM可能有口頭告知,真的是在 唬爛外行。「沒有書面紀錄就等於沒發生過」,律師不懂法律?如果陪 審團不要太外行,光是沒有IC卻使用propofol治療失眠這一點,就足以 判CM有罪了啊~~~ CM去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164.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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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他作證我也有看 真要替他鼓鼓掌 從頭到尾狂電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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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辯方的論點有多荒唐 而且講話清晰有調理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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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直覺得 為什麼他要在老大沒有同意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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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propofol? 真的是太詭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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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恐怕他也知道根本這是亂用藥 做紀錄就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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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MJ有沒有同意 檢方只能證明沒書面同意 辯方的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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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口頭同意 但法律上口頭同意站不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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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Steinberg說的好「如果MJ被清楚告知危險,他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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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會同意」而且對這個領域的人而言斷無不簽IC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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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他根本沒經過老大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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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去死!
10/20 23:44,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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