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張曼娟老師的回應
看板KingofPop (麥可傑克森 - Michael Jackson)作者Heal (★ 悼念 MJ ★)時間16年前 (2009/07/14 04:21)推噓7(7推 0噓 13→)留言20則, 10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yixxxx (Why you had to go?)》之銘言:
: 一、老師說他的重點不是漂白、整形那些事,而是"不能接受自己"
很打太極的官腔回法 "重點不是那些事 而是不能接受自己"
但是"不能接受自己"這論點已是錯的
再拿那些其他事來佐證 更是錯到底
: 二、他尊敬這位藝人,覺得他很了不起,沒有嘲笑他的意思
揭人蒼疤已經不是什麼尊敬的事了
何況是拿錯誤訊息揭 請問"尊敬"一詞是這樣用的嗎?
一個作家對文字的敏感度 有這麼低?
: 三、他沒有要評論MJ這個人如何,他只是在抒發自己的感想
她是公眾人物 還是作家 擁有一定的讀者
一字一句 能不斟酌嗎? 公眾人物的影響力是很大的
請不要拿"抒發自己感想" 做為言論免責的令箭
: 四、那是一封寫給特定對象的信件,不是公開評論藝人
刊出來 就是公開
今天我如果寫一篇文章 跟我朋友講xxx是壞人
po在我私人blog 卻未加密 都已經有公開毀謗之嫌了
何況是新聞網站? 張小姐的文字遊戲也太不高明了點乎?
辛苦yi版友了 不過這些大家對張小姐的反應
似乎也該讓她知道 公眾人物 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言論免責的
忘了哪邊看過一句話
錯不可恥 死不認錯才是最可恥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8.130
※ 編輯: Heal 來自: 220.132.8.130 (07/14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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