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張曼娟老師的回應

看板KingofPop (麥可傑克森 - Michael Jackson)作者 (★ 悼念 MJ ★)時間16年前 (2009/07/14 04:21), 編輯推噓7(7013)
留言20則, 1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yixxxx (Why you had to go?)》之銘言: : 一、老師說他的重點不是漂白、整形那些事,而是"不能接受自己" 很打太極的官腔回法 "重點不是那些事 而是不能接受自己" 但是"不能接受自己"這論點已是錯的 再拿那些其他事來佐證 更是錯到底 : 二、他尊敬這位藝人,覺得他很了不起,沒有嘲笑他的意思 揭人蒼疤已經不是什麼尊敬的事了 何況是拿錯誤訊息揭 請問"尊敬"一詞是這樣用的嗎? 一個作家對文字的敏感度 有這麼低? : 三、他沒有要評論MJ這個人如何,他只是在抒發自己的感想 她是公眾人物 還是作家 擁有一定的讀者 一字一句 能不斟酌嗎? 公眾人物的影響力是很大的 請不要拿"抒發自己感想" 做為言論免責的令箭 : 四、那是一封寫給特定對象的信件,不是公開評論藝人 刊出來 就是公開 今天我如果寫一篇文章 跟我朋友講xxx是壞人 po在我私人blog 卻未加密 都已經有公開毀謗之嫌了 何況是新聞網站? 張小姐的文字遊戲也太不高明了點乎? 辛苦yi版友了 不過這些大家對張小姐的反應 似乎也該讓她知道 公眾人物 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言論免責的 忘了哪邊看過一句話 錯不可恥 死不認錯才是最可恥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8.130 ※ 編輯: Heal 來自: 220.132.8.130 (07/14 04:22)

07/14 04:24, , 1F
有一個異想天開的想法 如果 我們組成MJFAN CLUB
07/14 04:24, 1F

07/14 04:26, , 2F
可以用CLUB為首 告這些亂說話的教授名嘴 毀謗嗎?
07/14 04:26, 2F

07/14 04:26, , 3F
難吧 那都要是本人 或是本人授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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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4:28, , 4F
如果可以 要求賠償金 一來讓這些妖言惑眾的言論都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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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4:28, , 5F
要求償金 大家可以組團去加州悼念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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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4:28, , 6F
要賠償金更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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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4:29, , 7F
我們不是老大 也不是老大授權 (ex:經紀人/公司) 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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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4:29, , 8F
只是異想天開 不用當真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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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4:30, , 9F
^^" 只是回答而已啦 (拍拍
07/14 04:30, 9F

07/14 04:39, , 10F
突然覺得無奈 這些名嘴有種去討論邱毅的假髮和自我認同
07/14 04:39, 10F

07/14 04:42, , 11F
卻在MJ過世後 消費MJ 都不了解MJ還說的這樣頭頭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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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4:43, , 12F
狂推上面哪一句 或是去討論李敖 的自我認同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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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4:45, , 13F
我絕得他們只是想趕流行 殊不知自己的資訊是飛鴿傳輸= =
07/14 04:45, 13F

07/14 10:15, , 14F
這篇寫得不錯.. 忍不住上岸推一個...!
07/14 10:15, 14F

07/14 11:28, , 15F
推這篇
07/14 11:28, 15F

07/14 14:34, , 16F
我快到jenny笑死了...好讚的舉例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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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8:22, , 17F
推 完全看出張的孬跟賤
07/14 18:22, 17F

10/31 16:08, , 18F
可以用CLUB為首 告 https://daxiv.com
10/31 16:08, 18F

12/23 12:03, 7年前 , 19F
只是異想天開 不用 https://muxiv.com
12/23 12:03, 19F

06/23 12:43, 6年前 , 20F
//muxiv.com https://moxox.com
06/23 12:43, 20F
文章代碼(AID): #1AMvTDdg (Kingof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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