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17歲那年做了錯誤的決定

看板Cheer (陳綺貞)作者 (shyng)時間20年前 (2005/03/09 01: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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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kewen (愛情..最幸福的信仰)》之銘言: : 或許有人會問"為何不叫我同學幫我拿去簽名呢?" : 我心裡想著..."我寧願看到本人不簽名 : 可是我不要簽了名可是以後回憶起來卻是很空虛" : 錯過了那次之後到現在....我都沒機會看到老師本人 : 怎麼會保燕姿捨老師呢?? : 明明燕姿的專輯簽了很多次了 : 現在回想起來真是大大遺憾的17歲 她在你心裡最重要 綺貞不會認識每一個簽到名的歌迷 即使如此 她對歌迷們的心卻不會改變呀 而她在你的心裡閃閃發亮 就是你也愛她最好的證明 不要遺憾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3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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