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歲那年做了錯誤的決定

看板Cheer (陳綺貞)作者 (愛情..最幸福的信仰)時間20年前 (2005/03/09 00:5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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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在洗澡時想到這件往事 我讀高三也就是17歲那年 某天綺貞要來台南光南辦簽名會 同天燕姿也來台南新光辦簽名會 兩位的時間好像也有小小衝突到 兩位都是我喜歡的歌手 當然不會錯過簽名的機會 於是我想先搭車前往新光三越(離車站比較近) 簽完後再走去光南 但是我同學則比較喜歡綺貞 於是他先去光南排隊囉 不過 當我排在新光時就知道不妙 很有可能燕姿簽完後就趕不上老師的 我同學還一直打電話跟我說"這邊沒什麼人" 可是我這邊很多人阿>"< 真的只能拜託我同學幫我照相 或許有人會問"為何不叫我同學幫我拿去簽名呢?" 我心裡想著..."我寧願看到本人不簽名 可是我不要簽了名可是以後回憶起來卻是很空虛" 錯過了那次之後到現在....我都沒機會看到老師本人 怎麼會保燕姿捨老師呢?? 明明燕姿的專輯簽了很多次了 現在回想起來真是大大遺憾的17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5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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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補牢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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