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近來的版務...

看板visualband作者 (枯れない木)時間16年前 (2009/05/13 01:1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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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並不想發這種掃興的文章 但關於最近版主處理文章的方式 我只能說不管怎麼想我都難以茍同 首先,版規嚴謹與否這是另一問題先按下不論 根據過往y版主於2008.09.20所規定的版規(精華區3-10-20) 一 禁 注音文 火星文....等文 注音文 火星文....等文常常會造成誤導以及版面的混亂 希望大家為彼此著想 用"所有人都看的懂的文字"發表文章 也就是------中文 基本上 有違反板規的文章出現 刪文並將文章保存於精華區之刪文集中 試問 □ [閒聊] 現在的小孩都這樣嗎...(沉痛) 這篇文章內容有沒有火星文? 如果有的話版主需不需要處理? 就算版主未能及時處理,試問5/06到現在幾天了? 況且一樣是過往y版主時期的版規第四條 四 禁 謾罵與爭吵 我想 大家都知道 聽visualband的人屬少數 能夠在ptt上有這個屬於我們的園地 真的很幸運 所以請大家互相尊重 不要吵架 有任何的想法 都可以討論 畢竟 這是屬於大家的園地 違反板規第四條時 依情節輕重 發文者送劣文+水桶(時間不一) 有參與爭吵之板友 依情節輕重 水桶 至於情節輕重的問題 由板僕自由心證 請大家體諒 雖然說情節輕重由版僕自由心證 但版規條文內容如此訂定,給予版僕自由心證之處明顯是送劣文即可還是要順便水桶? 要水桶的話要多久? 條文並不是說版僕認為情節輕微就可以什麼都不用作! 今天板上第一篇引發爭議的文章內容不算謾罵嗎?連髒話都出籠了 如果不算的話可以請版主說明你認定謾罵的標準是什麼嗎? 如果這算謾罵的話,版主該不該處理? 此外延伸一點問題,要不是今天為了這件事還不會發現...... 版主在增補版規的時候,可以直接去修改過往所發的版規公告嗎? 而且是在過往的版規公告還沒有保存一份在精華區內的狀況下! 這樣在牽涉到版規適用的問題的時候要如何說服別人說舊的違規可以不適用新法? 用說的就可以算數嗎??! 這樣的處理方式妥適嗎?! 我個人認為,版主理應比任何版眾都更加熟悉版規及版務的處理 不然何以服眾? 就算版主新上任不久或許需要時間來學習 但據我所知並非沒有版友寄信反映前面所提到的問題 只是時至今日仍然不見一個適當的處置 我只能說我實在是失望透頂 -- 古人說,合則留,不合則去 所以套用到現在的情況來說 或許該是我離開而不是其他人吧 請版主將此ID所發表的文章自精華區移除並且自版面上刪除 或是請解除m標記讓我自行刪除,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9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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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版友的指教,相關文章已解除M文
05/14 00:1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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