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小應
※ 引述《obaigonn (蠟人)》之銘言:
: 夾子小應離開這個團體!
: (小應自述)
: 2004年是創作過程的一大考驗。除了自己原本個性。還有感
: 受與表達的演變,以及自身家庭的突發狀況等原因,讓我決定離開這
: 個樂團。所有曾經與我合作過的團員,在所謂的"夾子"內,都付出
: 了不可磨滅的功勞。但是自己很清楚,這個樂團從1995年10月
: 開始練團起,從團名的創立,變更,風格,創意的執行,就一直是我
: 個人的創作意志在主導,加上團員樂器搭配創意,與部分團員團務意
: 見,所建立起來的音樂"團體"。所謂的"樂團",不要說樂團,就
: 說一個較廣義的"團體"普通認定的意義,也就是每個人的意見都被
: 尊重與運作的過程,在這個"夾子"也幾乎不存在。沒錯,只要是團
: 體,就不是個人,這是天經地義,但是我卻走一個鋼索線,在走一個
: 反樂團運作,卻又繼續玩團的鋼索線。自身的反省面向,也並不是在
: 與所有的團員的共處上,求得平衡的狀態。而是在面對創作本身的執
: 行,作更堅持的動作。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也就是更以創作獨裁的態
: 度與團員共事。這樣的過程,我卻走了8年多,時常因為自己的"獨
: 裁",造成團員的離去感到無奈,但又根本上提不起共同創作的熱情
: ,僅能在盡量不爭吵的原則下繼續維持。但這樣也是不行。共識之日
: ,遙不可即。如今,我只想說,如果這是考驗,我仍然將這次──
: 離團--經驗放在接下來創作的徹底執行。
: 夾子小應
此處不養爺 另有養爺處
處處不養爺 爺爺家中住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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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5.146.92
※ 編輯: DJgroundhog 來自: 61.65.146.92 (05/01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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