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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TizzyBac作者tbSLEEPYHEAD (極東 I LOVE YOU)時間20年前 (2005/03/05 07:52)推噓6(6推 0噓 0→)留言6則, 4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上PTT的人最近這幾天不可不上media-chaos版
嫌文章太多的話請按tab看文摘
有很多不錯的討論
如果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嗯
那麼
太陽出來了今天天氣會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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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無知抄襲 要求媒體自律』連署書
http://140.113.1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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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是新聞製造便利店?性污名是媒體血庫財源?
---網路劈腿新聞事件座談會
時間:2005年3月5日(六)下午2:00
地點:台北市城鄉會館
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14-3號(西寧南路與開封街口)
交通資訊:http://www.ca.taipei.gov.tw/civil/city/info.htm
主辦:台灣社會研究季刊、媒體改造學社、RESET網路雜誌、文化研究學會
座談會期待從傳播新聞學角度、網路使用文化角度,還有性污名等角度來激盪出更
有深度與批判意義的觀點。
說明:
報紙以頭版頭條將網路現象建構成全社會的公眾新聞,使得一件原本處於網路社群
內、公眾性不確定的網路現象,變成全體共知共聞的新聞事件。在過去一兩年內,
有越來越多從網路製造新聞的狀況,這樣的做法是否恰當需要深入的探討。由於報
紙與電視對於網路社群的報導,往往會擴大事件與形成公共輿論,因此到底報紙與
電視媒體該負擔什麼樣的社會責任,也必須深究。
在網路成為製造新聞的便利店的同時,媒體報導的動機與出發點,卻往往只是為了
銷售與收視率,因為媒體選擇的網路現象,總是和最有賣點的「性」議題相關,這
當然和台灣媒體的「壹週刊化」直接相關;而媒體正如所有性窺密雜誌一樣都用冠
冕堂皇的理由來合理化自身的報導;但是事實上,媒體為了炒作擴大性議題,往往
採取最保守的報導角度,以便將所報導的性事聳動化──畢竟事件本身無所謂聳動
,聳動與否乃是報導角度的建構,採取見怪不怪的開明報導角度就無法製造聳動了
。因此,往往在沒有公共辯論的狀況下,當事人就已經被報導所隱含的保守性道德
公審定罪。例如所有關於外遇、劈腿等等的新聞,都是在不深究當事人具體狀況的
情形下,直接做出最簡化的道德審判。然後媒體又披著這種廉價的道德光環,來正
當化自身為了銷售財源的新聞製造。更可悲的是,被大眾媒體性污名的當事人卻無
反擊能力,因為已經被性污名的當事人,往往害怕媒體進一步曝光而不敢討回公道
。性污名在媒體推波助瀾下變成嗜血記者的血庫。為此,我們應該思考「性權侵害
」應該比照「性侵害」,以便使當事人在媒體與司法面前都有保密的權利。
最後,網路文化在這個事件中的角色也必須被檢討。例如,網友們利用網路串連掀
起的同仇敵愾到底是什麼社會文化脈絡造成的?很多道德義憤是否就是缺乏公共理
性辯論的簡化道德審判所豢養的?有些板主只是為了「避免爭議」而禁止「辯論」
,這是否會使網路喪失公共論壇的理性教育作用?在保障網友隱私的前提下,對於
事件的理性爭議是否應採取言論封鎖的手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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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要不要參加改版標串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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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7.193
※ 編輯: tbSLEEPYHEAD 來自: 211.74.7.193 (03/05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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