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徵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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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02.2005
│
│ 『申請板主.規定與格式』
資格:
1.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200次,文章發表數
達200篇以上
2.對於所申請的看板內容有相當了解,具有熱忱,且能努力照顧板務
3.申請者於同一時間內只能申請一個看板的板主
4.確認欲申請的看板無板主,若已有板主,請參看:新增板主格式
5.申請者若擔任PTT一般群組板主超過三個板主或是視聽劇場超過兩個板主
以上(不含)者,必須通過組長會議通過後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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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24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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