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今天的康熙來了

看板Terry (林志炫)作者 (領隊葉大哥)時間19年前 (2006/08/25 12:09), 編輯推噓-3(0310)
留言13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 引述《kunio (領隊葉大哥)》之銘言: 學會尊重別人 否則永遠都是5566等級的歌迷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78.218

08/24 23:17,
恩 推一個... 大家都是有實力的好歌手
08/24 23:17

08/25 00:10,
你最後一句不就是在貶低別人嗎?豈不是和第一句自打嘴巴
08/25 00:10

08/25 00:16,
以"計程車司機會聽的歌"來做評斷也太另類了吧XD
08/25 00:16

08/25 00:29,
恩....貶低5566?......有時候...陳述事實也要有技巧
08/25 00:29

08/25 00:33,
......可以推簽名檔嗎
08/25 00:33
既然有人對這句話有意見 那我還是得出來解釋一下 這句話我是斟酌了蠻久的 才決定這麼寫的 不過後來發現有個地方打錯了 應該是寫說[5566歌迷的等級] 這一點得要更正一下 對我來說 所謂[5566的歌迷] 就是那種會拿著小立牌追偶像 然後一直[kya~~~kya~~~]大叫的 只要看到有人講偶像壞話 就會憤慨地跳出來護衛 這樣算貶低嗎? 至少在我算是沒有 只是我不要 也不會 更辦不到 讓自己成為這樣的歌迷 但是我可沒有權力認為人家這樣是低俗不入流的 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 只要自己覺得好 不就好了 會認為這樣一句話 是在貶低他人 那才是在心底瞧不起這些人 -- 「你本人比電視好看嗎?」 『差不多吧,怎麼樣?」 「那會比電冰箱或微波爐好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155.195

08/25 13:09, , 1F
很想噓你最後一句 不要把自己自以為是的想法套在別人身上ok
08/25 13:09, 1F

08/25 13:12, , 2F
推樓上
08/25 13:12, 2F

08/25 13:25, , 3F
08/25 13:25, 3F

08/25 16:39, , 4F
就到這裡停了吧!志炫板是應該沒有爭論的!
08/25 16:39, 4F

08/25 17:44, , 5F
請大家複習一下置底文喔
08/25 17:44, 5F

08/25 17:54, , 6F
以後發表些自大的言論都沒關係 反正這版不容許爭論
08/25 17:54, 6F

08/25 19:11, , 7F
噓: 的確是:『對你來說』沒有貶低。
08/25 19:11, 7F

08/26 15:08, , 8F
但我不得不說,你的用字譴辭真的蠻令人火大的
08/26 15:08, 8F

08/27 02:39, , 9F
光明正大的承認自己就是看不起他們有這麼困難嗎?
08/27 02:39, 9F

08/27 02:40, , 10F
拐彎抹角的寫了這麼多,最後還裝中立就比較了不起嗎?
08/27 02:40, 10F

08/27 02:47, , 11F
雖然爭論對版上氣氛不好...可是我還是想推樓上.....
08/27 02:47, 11F

08/27 09:51, , 12F
............
08/27 09:51, 12F

08/29 23:55, , 13F
推AlienLien
08/29 23:55, 13F
文章代碼(AID): #14xdW71n (Terr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4xdW71n (Te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