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韓國相關協會發送公函要求電視臺禁止JY …
※ 引述《nasa650154 (阿噗噗)》之銘言:
: 出處:http://kpoppark.com/101013-jyj-tv-promotions.html
: 除了SM公司提出申請中止JYJ專輯發行外,還有一件令fans沮喪的事情,現在已經確認,
: 三家公共電視臺(MBC、SBS、KBS)和一家有線電視臺(Mnet),以及其他線上專輯發售
: 商收到了公函,被要求禁止JYJ出現在節目中,並且停止銷售該專輯。
: 10月12日,一位JYJ的fan在網上寫道:“我在一家有線電視臺工作,我聽說‘韓國流行文
: 化和藝術產業聯盟(KFPCAI)’向電視臺發送了公函。”根據這位元fan的描述,公函中
: 提到JYJ可能對韓流有不利影響,他們聲明不對其出演節目造成的損害負責。
: 後來這些資訊被KFPCAI的工作人員所證實,迅速在Twitter和其他網路社區中流傳開來,
: 在JYJ的fans中產生巨大的反響。
: KFPCAI八大協會之一的“韓國娛樂製作人協會”,其一位代表人士解釋說:“我們並不是
: 站在SM公司這一邊的,但是我們認為JYJ現在同時擁有兩份合約。在法律上,JYJ和SM公司
: 的合約問題還沒有解決。”
: 這位人士繼續說道:“我們不知道是公司虐待組合,還是組合成員自己製造了問題。那是
: 他們自己的問題,和這件事無關。但是如果我們對這種‘雙重合約’的情況坐視不理,哪
: 家公司還會提高藝人們的待遇呢?”他表示協會並不瞭解組合決定和公司決裂走自己路的
: 確切時間,但是他們只是說出了業內人們的意見。
: 他還說:“東方神起對韓流和其他偶像組合有很大的影響力,可能會讓其他組合效仿其與
: 公司分裂,給正在努力準備進軍海外的公司們潑冷水。”這位代表還解釋說,對於已經成
: 功打入日本市場的組合來說,分裂是對已有人氣和名聲的傷害。
: 另外,KFPCAI也要求JYJ專輯的發行商華納兄弟推遲在類似Melon和Dosirak等音樂網站上
: 的銷售日期。
: 負責JYJ公關方面的公司Prain,10月13日透露說:“他們昨天和今天一直在忙碌地準備巡
: 演活動,還沒有時間看發來的公函。但是他們相信不會是令人太擔心的事情。”
: 關於SM公司申請禁止專輯銷售的事情,Prain方面稱:“我們現在仍在研究確定相關的一
: 些細節資訊。在今天晚上晚些時候,我們將和組合的經紀公司CJ娛樂討論這件事。”
: =====================================================================
: 果然是sm的作風,不意外…
: JYJ加油!!10/30台灣給你們力量!!
新聞的原譯文是這樣 以下有點長 純為個人的經驗談 不想看裹腳布可以左鍵離開
說實在的
這樣的手段其實是料得到的
但是先說好
我並不是看衰這三人或是怎樣
而是這一切本來就都是有跡可循的
畢竟對SM跟JYJ來說 目前官司進行中
但對SM來說 在官司進行的時候你們卻動作頻頻
(且不論是否有關於三人仍需生活費的這種角度)
這讓他們感到被挑釁
沒錯 法官現在是說SM暫時沒有對三人的權力
但 官司還沒到終了
已經出了一個韓庚 那可以說遠在中國管不到 只能放他愛怎樣就怎樣
同在韓國 怎麼可能讓你們這三個人來挑戰SM的權威呢???
一樣的事如果可以允許它發生第二次 而且SM還沒撈到好處
那SM就不會今天強大成這樣
從SM順利整團離開的也只有出一團神話(不知道我有沒有記錯)
SM能做的跟想做的就是讓神話只是神話
東方神起的崛起或沒落 都得要在SM的手裡
即使要摧毀它 也必須是由SM自己動手
所以我一直很不相信有誰或哪家公司會願意好好去善待在這樣情況下的JYJ
C公司跟艾迴都不是我認為可以信任的
先不論C公司的前科問題
愛迴這樣出週邊已經是很明顯的
撈錢
在我認為 它現在想做的是撈錢跟討好SM
這一點殷鑑不遠
少時的專輯改由環球發行
艾迴再笨也不可能等到連SJ的專輯都讓別家發行了吧
但是這時候回頭抱SM大腿 說慢是有點慢啦...
慢的還有一個 就是SM
SM有這樣的舉動其實已經算是慢了
或者是它等待一個能在本土攻擊的機會
畢竟三個聲音是在日本發行
前幾個月的演唱會也是在日本
在對目前的官司沒有牴觸的情況下
SM無權也無法對這三個人採取什麼行動
好 那有人會說在日本動不了 那在境內採取動作不就牴觸到法院目前給的定義了嗎
對啊 沒錯啊
但是水能載舟亦可覆舟
同理可證 因為合約問題而走上官司一途
所以SM用了一個""因為合約官司還沒有一個結果"" 所以我SM要求JYJ不能在境內活動
看起來很合理?????
對 目前看來這點在業界內起碼是認同的 這種事也不分哪一國
就像前一陣子殺很大小姐在合約出現問題的時候
(但其實勉強算起來她只是跟經紀人溝通不良)
結果卻讓很多製作單位的邀請打了退堂鼓
為什麼?
怕的就是到時候我錢給你了或是宣傳做了 到時候你們要說 對不起 我不能上節目
這不是封殺
而是怕麻煩
誰會想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呢???
那也許有人會問在境內採取手段就有用嗎
有 還是像上面講的一樣
目前SM可以算是韓國最大的經紀公司(可能我比較孤陋寡聞 有錯請指正)
旗下的藝人一直出這種問題
試問其他經紀公司會怎麼判斷跟評估??
所謂判斷 就是去確認已經順利離開的藝人是不是還有機會再進行
所謂評估 就是掐算自己的公司有多少機會去跟SM一較高下
還是回到同樣一個問題
SM這麼大
絕對無法容忍一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若是真的有一些暗地裡的內幕
只會更容易因為這樣重覆的事情而爆發出來
這也就是SM會選擇在英專發行的時候做為採取手段的時間點
這裡可能有人不同意 這樣明明就違反了之前的保護判決啊
對 所以SM用兩份合約這樣的點 去模糊掉保護判決這一部份的問題
至於所謂的""SM透過...."
他SM也可以否認啊(SM:我只是拜託 可沒要求他們要發公函啊~~啾咪)
畢竟這樣的公函是發自於所謂"韓國相關協會"
SM是站在雙份合約這個論點 去要求JYJ英專不得販賣
那SM透過什麼去影響JYJ上節目的權利
說真的
法官應該不太會去處理這方面的問題
就像有的奧客去餐廳吃飯 因為對工讀生不滿 要求餐廳炒掉工讀生
不合理嗎??合理
至於如果真的炒掉了 違反人權的是餐廳老闆(相對等同於韓國相關協會)的責任
如果JYJ要提出這樣有妨礙三人的權利時 法官會去處理這個部份
會追究的也應該只有"'韓國相關協會""
但這部份 跟SM一點關係也沒有
這也就是為什麼上面新聞裡會出現
KFPCAI八大協會之一的“韓國娛樂製作人協會”,
其一位代表人士解釋說:
“我們並不是站在SM公司這一邊的,但是我們認為JYJ現在同時擁有兩份合約。
在法律上,JYJ和SM公司的合約問題還沒有解決。”
這樣的認定
而這樣的認定會影響到普遍對JYJ的質疑
不管是看電視的人 或是經營電視 及製播單位
在重視國家勝於一切的韓國人來說
SM拋出""這樣的組合會讓其他在海外努力的藝人 也遭受一定的影響""
相對的也是告訴大家
這樣的事會讓其他國家的藝人(或人民) 對韓國藝人(或韓國人)有很大的誤解
簡單說
事情要是扯到民族國家 就會沒完沒了
要知道SM這麼大 有多少經紀公司想幹掉它??
多少公司等著看SM如何處理這件事??
又有多少可能有類似遭遇的藝人等著看JYJ怎麼把事情結束???
就像SM擔心的 一旦事情有了結果
不但會變成一個慣例 甚至還可能被法院引用變成判例
判例簡單說是一種可以直接套用的條文
那這樣也就能解釋為什麼事情發生了
還能有一家C公司願意來跟JYJ合作(當然也還是先不論C公司的前科問題 這個稍後會談到)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
C公司不一定就是壞人啊
好 那馬上來談到前科的這件事
C公司裡面出了一個代表曾經恐嚇過藝人權相佑
然後呢????
這是要怎麼告訴大家 我們都不是黑道喔^.<
蛤???
這種話能有幾分可信度??
同顏色羽毛的鳥兒都會聚集在一起
那麼C公司為什麼會想跟JYJ合作
說實在的我不知道
我不明白C公司有什麼想法
也許是看重三人的潛力跟能力
說不定也是認真要做好這三個人
如果這樣當然是三個人的福氣 也是仙后們的福氣
但如果不是呢??
今天三人因為合約問題跟SM對簿公堂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C公司
C公司未必會跟他們對簿公堂
那會採取的就不一定只有類似SM的打壓行為
也許有人要問
三個人這麼出名 難道能對他們怎麼樣嗎
權相佑不是也很出名
而且犯罪行為絕不可能是直接光明正大的來
這也就是個人一直不認同C公司的原因
C公司的部份未知變數比較多 所以我大概也只能這樣想
回過頭來 有人會質疑 那對於SM 不然不要鳥它啊
欸~~~~~那就不一定對了
在連業界都還不明白官司的起源與走向
不鳥它 多少會被覺得 你們三個是心虛吧???
沒理它 說不定會被SM軟土深掘
那每次SM有動作都回應??
也不一定對
官司這種事 本來就是動輒得咎 對的時間做對的事
萬一錯了就只能盡力去彌補
畢竟承審法官不是瞎子
我會一直覺得英專賣得好很重要 甚至比拿韓國大獎可能還重要一點點
因為這樣才不會讓SM能夠再釋出因為SM對他們的付出
才讓他們有今天這樣的地位這樣的說法
讓大家去相信 他們的成功有很大部份是來自於努力
就像我在原篇推文裡說的 SM現在這些動作
是故意找麻煩 要讓英專出師不利 要讓C公司後悔跟JYJ共事
遠一點的話就是警告還想跟SM攤牌的藝人 要掂掂自己的斤兩
至於輿論
我不認為是倒向三人 然後都罵SM的
不然所謂""韓國相關協會""就不會去發這樣的公函了
官司的問題...
我認為比較不可能有個輸贏
不然之前法官就不會希望大家互相都退一步甚至和解之類的
畢竟這樣的訴訟
除非有真憑實據
例如網路上傳說的SM打人 而且有被錄影存證之類的
不然對薪資的問題
法院通常會認定是雙方認知不同而希望尋求和解
也就是說 除非有新事證 不然這其實應該沒有人會贏
其他相關的可以看一下這一篇
http://www.koreastardaily.com/tc/news/4957
這一篇的論點
未來某些程度上 差不多會是這樣
三個人未來的路很辛苦
也希望他們有智慧 也能有人可以幫忙
讓事情能在最少的傷害下結束
至於身為FAN能做的就是支持 並且幫忙祈禱
我想說的就是這些 一些個人想法 請不要戰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205.211
※ 編輯: TAMAMA726 來自: 218.163.205.211 (10/15 21:17)
推
10/15 21:21, , 1F
10/15 21:21, 1F
推
10/15 21:24, , 2F
10/15 21:24, 2F
推
10/15 21:28, , 3F
10/15 21:28, 3F
→
10/15 21:28, , 4F
10/15 21:28, 4F
→
10/15 21:30, , 5F
10/15 21:30, 5F
推
10/15 21:38, , 6F
10/15 21:38, 6F
→
10/15 21:38, , 7F
10/15 21:38, 7F
推
10/15 21:40, , 8F
10/15 21:40, 8F
推
10/15 21:46, , 9F
10/15 21:46, 9F
推
10/15 21:51, , 10F
10/15 21:51, 10F
推
10/15 21:52, , 11F
10/15 21:52, 11F
→
10/15 21:52, , 12F
10/15 21:52, 12F
→
10/15 21:53, , 13F
10/15 21:53, 13F
推
10/15 21:53, , 14F
10/15 21:53, 14F
推
10/15 21:54, , 15F
10/15 21:54, 15F
→
10/15 21:54, , 16F
10/15 21:54, 16F
→
10/15 21:55, , 17F
10/15 21:55, 17F
推
10/15 21:55, , 18F
10/15 21:55, 18F
→
10/15 21:55, , 19F
10/15 21:55, 19F
推
10/15 21:56, , 20F
10/15 21:56, 20F
→
10/15 21:56, , 21F
10/15 21:56, 21F
→
10/15 21:56, , 22F
10/15 21:56, 22F
推
10/15 21:56, , 23F
10/15 21:56, 23F
→
10/15 21:56, , 24F
10/15 21:56, 24F
→
10/15 21:56, , 25F
10/15 21:56, 25F
→
10/15 21:57, , 26F
10/15 21:57, 26F
→
10/15 21:57, , 27F
10/15 21:57, 27F
→
10/15 21:57, , 28F
10/15 21:57, 28F
推
10/15 21:57, , 29F
10/15 21:57, 29F
→
10/15 21:58, , 30F
10/15 21:58, 30F
→
10/15 21:58, , 31F
10/15 21:58, 31F
→
10/15 21:59, , 32F
10/15 21:59, 32F
→
10/15 21:59, , 33F
10/15 21:59, 33F
→
10/15 21:59, , 34F
10/15 21:59, 34F
→
10/15 22:00, , 35F
10/15 22:00, 35F
→
10/15 22:00, , 36F
10/15 22:00, 36F
→
10/15 22:01, , 37F
10/15 22:01, 37F
→
10/15 22:02, , 38F
10/15 22:02, 38F
→
10/15 22:02, , 39F
10/15 22:02, 39F
還有 50 則推文
→
10/15 23:17, , 90F
10/15 23:17, 90F
推
10/15 23:17, , 91F
10/15 23:17, 91F
→
10/15 23:18, , 92F
10/15 23:18, 92F
→
10/15 23:22, , 93F
10/15 23:22, 93F
推
10/15 23:25, , 94F
10/15 23:25, 94F
→
10/15 23:25, , 95F
10/15 23:25, 95F
→
10/15 23:26, , 96F
10/15 23:26, 96F
→
10/15 23:28, , 97F
10/15 23:28, 97F
→
10/15 23:32, , 98F
10/15 23:32, 98F
推
10/15 23:44, , 99F
10/15 23:44, 99F
→
10/16 00:06, , 100F
10/16 00:06, 100F
→
10/16 00:07, , 101F
10/16 00:07, 101F
已修改推錯文的部份 應該是只有這一句推錯吧??
推
10/16 17:18, , 102F
10/16 17:18, 102F
→
10/16 17:18, , 103F
10/16 17:18, 103F
※ 編輯: TAMAMA726 來自: 61.225.21.64 (10/16 18:03)
推
10/17 20:05, , 104F
10/17 20:05, 104F
→
10/17 20:06, , 105F
10/17 20:06, 105F
→
10/17 20:08, , 106F
10/17 20:08, 106F
→
10/17 20:11, , 107F
10/17 20:11, 107F
→
10/17 20:12, , 108F
10/17 20:12, 108F
→
10/17 20:13, , 109F
10/17 20:13, 109F
→
10/17 20:15, , 110F
10/17 20:15, 110F
→
10/17 20:16, , 111F
10/17 20:16, 111F
→
10/17 20:16, , 112F
10/17 20:16, 112F
→
10/17 20:18, , 113F
10/17 20:18, 113F
→
10/17 20:19, , 114F
10/17 20:19, 114F
推
10/17 20:24, , 115F
10/17 20:24, 115F
推
10/17 20:27, , 116F
10/17 20:27, 116F
→
10/17 20:29, , 117F
10/17 20:29, 117F
→
10/17 20:30, , 118F
10/17 20:30, 118F
→
10/17 22:45, , 119F
10/17 22:45, 119F
→
10/17 23:42, , 120F
10/17 23:42, 120F
→
10/18 09:22, , 121F
10/18 09:22, 121F
→
10/18 10:01, , 122F
10/18 10:01, 122F
推
10/18 18:04, , 123F
10/18 18:04, 123F
→
10/18 18:22, , 124F
10/18 18:22, 124F
推
10/18 18:24, , 125F
10/18 18:24, 125F
→
10/18 18:25, , 126F
10/18 18:25, 126F
推
10/18 18:54, , 127F
10/18 18:54, 12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TVXQ 近期熱門文章
10
19
PTT偶像團體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