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東方神起專屬契約效力部份停止

看板TVXQ (東方神起)作者 (tiaa)時間16年前 (2009/10/27 17:27), 編輯推噓3(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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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樓上a大所提供的naver新聞網址 http://0rz.tw/mFd7P 來作一下大略的翻譯 法院:「東方神起三位團員的獨自演藝活動進行成為可能」 東方神起與SM所簽定的專屬契約,"其中一部分"的效力已遭到停止。 法院下令要求SM保障三位團員進行獨自的演藝活動。 並說明:「因專屬契約中的部份條款違反善良風俗, 全部或是一部份的契約被視為失效的可能性非常高, 在本案判決結果宣布前,SM不得違反原告等人的意志, 強迫其簽下公演等演藝活動的契約, 也不得阻礙原告等人獨自的演藝活動」 「透過個別協議,今後持續團體活動是有可能的, 而既存活動所伴隨之收入分配,在假處分階段很難斷定為無效。 將會駁回"專屬契約效力全面停止"這部份的要求」 -- 我看不懂最後一段,很抱歉orz 總之目前團員各自的活動是受到保障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64.133 ※ 編輯: tiaa 來自: 218.167.164.133 (10/27 17:29) ※ 編輯: tiaa 來自: 218.167.164.133 (10/27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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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說可以個別活動 但是收入分配可能維持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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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iaa 來自: 218.167.164.133 (10/27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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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段來試譯成白話文一下,有誤請溫柔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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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SM跟"廠商(?)"已經簽訂演出契約的部分,在假處分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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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斷定SM依原契約而跟團員間的不合理收入分配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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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牴觸到3團員所提出的"專屬契約效力全面停止"要求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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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不合理的部分,所以在假處分階段,SM跟"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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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簽訂演出契約的活動,其收入仍依原不合理契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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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假處分階段SM才簽訂演出契約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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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可以跟3團員個別協商演出條件(收入分配or工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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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讓東方神起5人一起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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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能否團體活動就要看SM的誠意(?)了(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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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處分之後還有正式訴訟 只能說假處分的結果會是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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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判決很大的依據 目前看似是相安無事 原團體活動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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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繼續 但最後是否和SM繼續合作 嘖 也要看雙方態度 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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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洶湧啊 如果三人最終透過訴訟正式解約 跟SM也有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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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還要繼續奮戰好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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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vhp_fp (TV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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