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文] LOVE LIKE THIS - 永生我愛你!

看板SS501 (SS501 - 金賢重,許永生,金奎鐘,朴政珉,金亨俊)作者 (落紅不是無情物)時間16年前 (2009/11/03 01:08), 編輯推噓8(800)
留言8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被告:許永生 被告罪名:帥的時候令豌豆們恨不得撲上去。 美的時候又讓豌豆們恨不得一口吞下肚。 眼睛明明沒有很大,卻老是拋媚眼, 電暈一票男男女女,只見遍地豌豆倒成一片。 說說看,說說看啊...有沒有人這樣的?! 可以帥又可以美,眼睛不大又可以電人,偏偏唱歌又這麼好聽... 這世界上還有天理嗎?! 原告申訴: 雖然說我是因為賢重才從別家爬牆過來的, 但是卻是因為你這小孩讓我更堅定爬牆的心。 害我想爬回去又走不開。 明明我就在看馬兒扭腰擺臀, 可是卻又老是被你又是撫唇又是劍指的轉移注意力。 明明我就在等著賢重被叫醒, 可是卻老是在注意你的頭髮弄好沒。 明明就是亨俊頭上的兔子耳朵比較可愛, 可是我卻老想當你懷裡的那隻熊熊。 明明溫良謙讓的圭鐘比較有姊姊的緣, 可是我卻老是想起你無辜外加沒睡醒的眼神。 說!你到底對我做了什麼?! 最近又老是來個痞痞的笑,害我老是在電腦前面尖叫傻笑。 姐姐心臟不好啊,孩子。 裁判,判出場啦,帥成這樣犯規啦... 都是你都是你,笑的那麼誘人,害我在演唱會上只顧著被你勾引, 忘了去接你的上衣,在我回過神後衣服已經落在我正後方。 你說,你要怎麼賠我?! (庭上:原告冷靜點...那個,旁邊的法警攔一下,原告快撲上去了。) 庭上宣判: 基於以上種種罪行,你,許永生,不管你是王子還是公主, 你都必須要在接下來的日子裡無限期的服刑... 繼續你那有時無辜,有時又媚惑的眼神,繼續電暈一票人, 繼續飆你的高音,唱你的馬之歌,繼續你那男女通吃的魅力。 繼續把姊姊拐到牆的這邊來...不給她回去...(遮臉) 什麼?你抗議?! 抗議無效,駁回。 明年的今天才准你上訴。 最後最後......... 永生系,生伊粗咖嘿~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68.158

11/03 01:12, , 1F
沒 天 理 啦 ~~~ !!!(打滾)
11/03 01:12, 1F

11/03 01:15, , 2F
推推~這官司打得真好!!XD 真的是沒天理(攤手)
11/03 01:15, 2F

11/03 01:26, , 3F
我愛這官司啊~~永生的確就是犯了如此種種的罪行 XDDD
11/03 01:26, 3F

11/03 01:39, , 4F
創意無限 愛意至上 再多加個消失的包子臉XD
11/03 01:39, 4F
※ 編輯: asukasakurai 來自: 61.20.168.158 (11/03 01:48)

11/03 02:01, , 5F
嘴唇真的太犯規囉XDD~這官司打的有理
11/03 02:01, 5F

11/03 12:43, , 6F
這裡好多也是受害者怎麼辦XDDD
11/03 12:43, 6F

11/03 18:11, , 7F
這官司打得好XDDDD 永生很犯規>////<
11/03 18:11, 7F

11/03 20:25, , 8F
這官司打得好+1 受害者請出面指認嫌犯XD
11/03 20:25, 8F
文章代碼(AID): #1Axn7sAM (SS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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