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陳銘章的公開道歉信
拋開對娜娜的愛來看,
這一篇文章確實有解釋到一些關鍵,
也展現了某種程度上的歉意。
但是還是沒看到一些重要的答案,
例如:
再怎麼相信爆破師的專業,
必要的安全措施還是不可或缺的。
試問在當時的環境下,
這點做到了嗎?
另外對於這篇文章的時間點,
陳導的解釋也不甚符合邏輯。
如果第一時間沒有辦法做出這樣的說明,
需要時間整理和了解,
那麼一週應該足夠,
甚至一個月也不算太過份;
然而現在已經多久了呢?
害怕被斷章取義這樣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因為任何時間點都有被斷章取義的風險。
還有,如果陳導有心想要面對這整件事,
不要輕易的訴諸情意訴求。
情理法三個字,
情為表,理為服人,法為本;
在法律上的責任歸屬釐清前,
不該也不允許你再接新的工作,
正如同醫師如有醫療糾紛,
在調查完成前是不得再執業的。
論理而言,
敝人可以接受相信專業這樣的說法;
但是導演是整個拍攝現場的掌控者,
判斷力和訊息的掌握是必要的條件,
換個角度來說也就是無可逃避的責任。
若在這些條件上出了問題,
是否具備資格再開拍新戲,
是有很大的討論空間的。
回到情意層面,
敝人完全同意這樣的想法:
任爸任媽是父母,陳爸陳媽也是。
然而正如陳導自己說的:「我在逃避媒體。」
是啊!你還可以選擇逃避媒體,
請告訴敝人娜娜要逃去哪裡?
良心的遣責和外在的傷痛孰輕孰重,
只能讓別人來秤,
就是不該由你自己說,
因為情意訴求本質上就不是在追求公平。
如果去探究陳導的言下之意,
似乎就成了斷章取義之輩;
但是如果陳導想釋出「已盡了最大努力」的訊息,
敝人也只能按捺著怒氣告訴你:你還有很多空間可以努力。
娜娜加油。任爸任媽加油。阿中加油。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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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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