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余若薇﹕與輿論壓力無關
余若薇﹕與輿論壓力無關
【明報專訊】謝霆鋒被輕判,社會上迴響很大,傳媒亦大篇幅報道各方意見,昨
日律政司要求覆核刑期,法律界及傳媒學者均認為與輿論壓力無關,相信是律政
司獨立的法律意見促成。身兼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認為,是次律政司
提出覆檢,能使公眾認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覆核刑期有根有據
余若薇表示,律政司不會單因輿論壓力便要求覆核刑期,每次覆核均是「有根有
據」的。每類案件都會有一定的「判刑標準」,律政司會查看同類案例,確定有
足夠的客觀證據,證明判刑明顯超出「標準」,才會申請覆核。
余若薇認為,維護市民對法治的信心是首要任務,法庭量刑雖會考慮當事人的個
人狀,但除非有很特殊的求情理由,否則亦應盡量做到量刑一致。她指從法理
角度看,謝霆鋒被判罰240小時社會服務令,無疑是輕了一點,難免無法服眾。
熟悉刑事案件的大律師郭棟明亦認為,律政司不會因為公眾及傳媒壓力而要求覆
核刑期。他提出,憲法上要求律政司要獨立決定應否提出上訴,過往的經驗(如
堅持不起訴星島前主席胡仙)顯示,律政司亦不會順覑傳媒或公眾的訴求作決定
。
傳媒提供論壇讓市民發表
傳媒學者亦同意是次決定與傳媒壓力無關。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李月蓮稱,自刑
期公布後,上至立法會議員,下至街坊小市民,均對謝霆鋒被判社會服務令感到
嘩然,一致地認為判刑過輕,傳媒只是提供一個「論壇」讓各方發表意見。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蘇鑰機亦表示「不宜誇大傳媒角色」,因社會大眾均
認為判刑屬輕,傳媒角色僅為大眾提供論壇,給予市民反映意見的機會。
胡仙案 未受公眾壓力影響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梁偉賢亦表示,傳媒有責任反映市民大眾對事件的看法
,以監察政府達至法治公平,觀乎過往受媒傳及輿論大舉批評的「胡仙案」,「
有性格」的律政司亦未在壓力下改變決定。
--
▌ ▁▌ ▌▁ ▌|情報員標號: swtn244-118.adsl.seed.net.tw |局中| ◤
▌ ▌ ▌▃ ▌|隸屬☆單位: 中央情報局 (bbs.e-cia.net) |邑情| ◣
Nicholas 近期熱門文章
PTT偶像團體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