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謝霆鋒案將重審

看板Nicholas (謝霆鋒)作者時間23年前 (2002/10/22 03: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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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22  中國時報 謝霆鋒案將重審 【香港訊】 香港律政司長梁愛詩昨日提出,藝人謝霆鋒找人頂罪案在判決上有原則性的 錯誤及判刑過輕,決定要求覆核其刑期。 謝霆鋒因串謀妨礙司法公正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引起社會輿論譁然,而在 同案中毫無得益的警員劉志偉,則被判刑6個月。獲准保釋外出申請上訴的劉志偉 ,在庭外大呼「不公平」,立法會不同黨派議員及法律界人士,亦認為同案被告 竟有如此大差距的判刑,頗不尋常。 由於社會上反彈聲浪太大及謝霆鋒本人及所屬的英皇唱片知道這一次判決尚未 完全安然度過,因此英皇一反常態,並未在宣判後高調為謝霆鋒慶祝,也不對翻案 做評論。連日來謝霆鋒也乖乖留在家中,不再外出,並且如期恭恭敬敬去見感化官 。 原本昨日中午謝母狄波拉準備席開五桌慶祝,並宴請唱片公司員工以表感謝, 想不到正籌備慶祝時,傍晚就收到壞消息,謝霆鋒案得再重審,相當諷刺。 法界人士談及謝霆鋒找人頂罪案重審,認為絕對正確,一位資深律師表示,謝 霆鋒獲輕判,是誤導市民一個錯誤訊息,以為請大律師便可以犯法。此外,雖然輕 判謝霆鋒的法官,指他因22歲還年輕,可給予機會,事實上法定成年是21歲,22歲 已經不是年輕,做錯事要承擔責任,謝霆鋒是不認罪下被定有罪,理應比認罪或與 警方合作判得更重,否則是浪費警力與公帑,也誤導大眾,以後做錯事也不用承擔 責任,不會誠心認罪悔改。 -- ▌ ▁▌▁ |情報員標號: 61-231-55-53.HINET-IP.hinet.net |局中| ▌▃ |隸屬☆單位: 中央情報局 (bbs.e-cia.net) |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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