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陳奕迅等好友通宵陪伴謝霆鋒會否入獄今揭盅

看板Nicholas (謝霆鋒)作者時間22年前 (2002/10/02 12: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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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迅等好友通宵陪伴謝霆鋒會否入獄今揭盅 蘋果日報香港 【本報訊】涉嫌在今年三月一宗交通意外中找司機「頂包」、與交通警員劉志偉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的二十一歲人氣歌手謝霆鋒會否鋃鐺入獄,今日將會揭盅。法 官將在今日下午二時半就他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一案,作出宣判。謝霆鋒自上 周四到西區裁判法院出庭後,連日未見他踏出家門半步,他的好友陳奕迅等今晨 抵達其寓所通宵陪伴。 倘罪成可判監七年 據悉,為謝霆鋒出庭辯護的資深大律師清洪對今日的判決有相當信心。對於謝霆 鋒來說,最好的情況當然是獲判無罪,當庭獲釋;不過,若謝霆鋒被判罪名成立 ,他會否入獄,仍要看裁判官泎以寬的決定。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案的法官可判 處被告即時入獄,也可判以緩刑、罰款或社會服務令等較輕的懲罰,也可能將被 告還柙十四日,等候其背景報告,再作量刑考慮。 至於刑期,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最高可判監七年 ,但由於謝霆鋒此案在裁判法院審訊,最高刑期是兩年。不過,一般意見認為, 該宗撞車頂包司機案件的污點證人成國定已被判囚四個月,謝霆鋒即使罪成被判 入獄,也該是以四個月至六個月為量刑起點,但最終要由裁判官泎以寬定奪。 若謝霆鋒罪成,他仍可提出上訴,並可申請等候上訴期間保釋外出;若他被判無 罪,控方只能就法律問題提出上訴,例如何謂串謀等;對於案情的「事實」,例 如證人有否向被告說過某句說話,在被法官接納為事實後,控方不能就此提上更 高級的法院上訴。 案中主角謝霆鋒自上周四下午五時許由法院返回港島半山裕景花園寓所後,截至 昨晚為止,已有超過一百二十多小時未見蹤影,其間他的好友陳冠希和盧巧音等 曾到其家中探訪。自案件開審以來,謝霆鋒在高人陳伯指點下,他和父母一直穿 ふ黑白色衣服出庭,估計謝霆鋒今日下午亦會作此打扮。 狄波拉:多謝關心 記者致電狄波拉的手提電話,她只留下一段簡短訊息,她以嬌俏的聲線說:「喂 ?多謝關心,thank you,拜拜!」今晨零時,謝賢及狄波拉離開後,謝霆鋒十多 名好友包括陳冠希、陳奕迅、徐濠縈先後抵達謝霆鋒寓所,通宵陪伴謝霆鋒。 -- ▌ ▁▌▁ |情報員標號: tn48-113.dialup.seed.net.tw |局中| ▌▃ |隸屬☆單位: 中央情報局 (bbs.e-cia.net) |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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