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檢舉黃牛教學

看板Maroon5作者 (宋小學~送你上小學)時間10年前 (2015/04/21 13:30),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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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檢舉了 但卻收到以下的回信: 您好: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3條規定,違反該法之案件,由行為地或行為人之住所、居所或所在 地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或警察機關管轄。 另依同法第39條規定,警察機關因警察人員發現、民眾舉報、行為人自首或其他情形知有 違反該法行為之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 台端所述內容非本署職掌,惠請逕向警察機關檢舉。 謝謝您的來信,敬祝順利。 所以我現在是要找誰報警.....= = ※ 引述《qwer884 (毛)》之銘言: : 大家辛苦了! 我今天也搶得很辛苦!還是沒有搶到... : 看到這麼多黃牛漫天叫價 最誇張的有看到6800元叫成6萬塊!! : 這些人你有沒有良心!! : 目前法律上 僅有社會秩序維護法規範 : 第64條 :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 一、意圖滋事,於公園、車站、輪埠、航空站或其他公共場所,任意聚眾 : ,有妨害公共秩序之虞,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而不解散者。 : 二、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 三、車、船、旅店服務人員或搬運工人或其他接待人員,糾纏旅客或強行 : 攬載者。 : 四、交通運輸從業人員,於約定報酬後,強索增加,或中途刁難或雖未約 : 定,事後故意訛索,超出慣例者。 : 五、主持、操縱或參加不良組織有危害社會秩序者。 : 雖然罰則不高 但如果我們願意檢舉 認真看待此事 而不是抱怨了事 : 那這些黃牛歪風就有可能被導正!! : ----檢舉方式---- : 1.進入各地區地方法院地檢署網站 的 檢察長信箱 : 台北 http://www.tpc.moj.gov.tw/bbssp.asp?xdURL=/bossmail.asp&mp=009 : 台中 http://www.tcc.moj.gov.tw/bbssp.asp?xdURL=/bossmail.asp&mp=015 : 高雄 http://www.ksc.moj.gov.tw/bbssp.asp?xdURL=/bossmail.asp&mp=021 : 其他地區的網站可以自行搜尋 : 2.進入之後填資料 : (1)填入自己的聯繫資料 : (2)將在什麼網站上,暱稱什麼的人,販售黃牛票(將多少元的票券兜售多少錢) : (3)如果除了暱稱之外,有黃牛的聯繫方式 LINE 電話 各種聯繫方式都可以 : 都可以附在信件中 : (4)P.S說要面交 用手機聯繫 來取得黃牛的手機也是方法之一 : ---------------- : 以上 能嚇阻黃牛一個是一個 能抓到一個是一個 : 重點是讓黃牛知道 做這種事是有風險 增加他們的成本 : 消費者不是這麼好噱 : 畢竟 如果我們買了黃牛 助長這種風氣 未來受害的只是自己 : 只有每一個消費者法意識覺醒 願意去花時間遏止這種歪風 : 才會有所改變 : 否則 就是每次一發生黃牛 罵一罵而已 : 剛剛我已經檢舉了一個在臉書上 暱稱 黃鈕 的囂張黃牛 : 大家一起試著努力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5.16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oon5/M.1429594228.A.561.html

04/21 19:28, , 1F
我問過我律師朋友 他們只要主張代購費(勞務)就不違法
04/21 19:28, 1F

04/21 19:29, , 2F
大概效果不大
04/21 19:29, 2F

04/22 00:35, , 3F
只有不買黃牛 才能消滅黃牛。偏偏一堆有錢人愛買…
04/22 00:35, 3F

04/22 02:56, , 4F
找找看警察局?
04/22 02:56,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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