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最近MUST風波
※ 引述《karlrecon (狗狗)》之銘言:
: 去他官網查了一下,發現MISIA不歸他們管耶
: 難怪在外面聽到米姐歌的機率變多了,西門町萬年旁邊的誠品常常放
: 有時候還放整張的!經過就會自動走進去了XDDD
剛去查了一下MUST的網站
MISIA所屬的唱片公司 新力博德曼 (SONYBMG) 並不在其會員名單中
(應該是沒有吧…我找不到)
但這個協會很惡質的地方在於他們的「免責聲明」,如下
免 責 聲 明 :
此網站所列出的音樂作品涵蓋台灣作品及海外作品,但並不代表本會曲目之全部。
此處沒有列出的作品並不表示其不屬本會管理之曲目。其資料由本會提供作為一般資訊
及參考用途,雖然本會會盡力確保有關音樂作品資料的準確性,但本會不保證或擔保該等
資料均準確無誤。
故本會特此聲明,此一網站所列出的音樂作品資料如有任何不正確之處、遺漏或誤
植錯字,並引致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或虧損,本會概不負責,亦不會作出任何賠償。
本會管理範圍除國內音樂著作外,還有國外海外姊妹協會之歌曲(如美國、日本...等等
)
重點在那句「此處沒有列出的作品並不表示其不屬本會管理之曲目」
自己都沒列出來了,別人怎知會不會用到他們管理的音樂? = =
除了MUST之外,台灣還有另一個協會叫做ARCO
這兩者的全名為:
MU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
ARCO--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
依MUST網站上的回答,此二者的差別:
MUST所管理之權能為音樂著作之公開演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三種權利,而ARCO所管理
的權能為錄音著作之公開播送權及公開演出報酬請求權。
而新力博德曼 (SONYBMG),他有加入ARCO的會員
所以說,如果ARCO要去查,他也是可以跟播放的店家要求授權金的
說來說去都是因為著作權法的立法不完善,使得這類協會可以如此倚靠惡法去欺負
不懂法律的小老百姓
抱歉…說了一堆跟本版沒啥關係的東西…
大家都是音樂的愛好者
所以希望大家能夠小心不要去碰觸到這類的法律問題
尤其在那條不合理的法條還沒修改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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