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點的有感而發相關文 by ceifu
那撇開合購團不講,服務的版友範圍定義不談
主要罷免的理由是版主本身就違反ptt的原先規範
(前面那篇有寫出,不再重述)
不能說沒經驗就可以簡單說聲對不起、刪推文解決一切
在參選版主時就要清楚了解該遵守的規則
做錯的事我看到了,提出糾舉是使用者的權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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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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