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NewJeans遭美國挨告!神曲《ETA》遭控抄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Teentop)時間1小時前 (2026/07/09 00:00),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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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Jeans遭美國連環挨告!神曲《ETA》遭控抄襲20年前老歌引發巨大爭議! 媒體名稱:kpopdays 新聞連結:https://www.kpopdays.com/archives/136881 HYBE與NewJeans似乎再度於美國面臨訴訟。 美國《告示牌》(Billboard)於8日報導指出: 「NewJeans在2023年推出的超級熱門歌曲〈ETA〉, 爆出涉嫌抄襲約 20 年前發行的一首純音樂舞曲中的多項元素。」並表示「針對成員 、所屬廠牌ADOR及其母公司 HYBE,已正式提起著作權侵權訴訟。」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3/07/NewJeans-3-4.jpg
提起本次訴訟的是一家名為All Surface Publishing的音樂出 版公司。該公司主張〈ETA〉抄襲了DJ Debonair Samir於2005年 發行的舞曲《Samir’s Theme》。具體而言,訴狀中明確指出, 這兩首歌曲都具備了相同且帶有切分音效果(Syncopation)的 旋律性銅管樂器(Horn)、大鼓(Bass drum)以及節奏結構特徵。 訴狀中嚴厲指控:「被告在未向All Surface取得授權,也未支付 正當報酬的情況下,將與該公司《Samir’s Theme》中獨特元素 組合顯著或實質上相似、甚至可以說是實質上完全相同的元 素組合,擅自融入了〈ETA〉的歌曲(以及收錄該曲的錄音母帶)之中。」 https://youtu.be/jOTfBlKSQYY?si=Sam1eHRb8fbkFqVc
https://youtu.be/XowRc_8IC3g?si=fIeYLcZU7NN8ULvU
〈ETA〉是專輯《Get Up》的收錄曲,曾獲得美國Billboard Global Excl. U.S.排行榜第4名。在發行當時,樂評人也曾提及該曲與《Samir’s Theme》的相似性。知名音樂媒體《Pitchfork》寫道:「〈ETA〉汲取 了巴爾的摩俱樂部(Baltimore club)經典曲目《Samir’s Theme》中 的銅管樂音效。」而《Paste》雜誌則記載:「歌曲特徵性地使用了從 2000年代典型巴爾的摩俱樂部舞曲《Samir’s Theme》中引用的、響亮的銅管樂句。」 All Surface表示,他們上個月曾向被告發送了停止侵權通知書(Cease and Desist Letter ),但未能達成解決方案。該出版公司目前正尋求金額未公開的金錢損害賠償,其中也包含 了由〈ETA〉所產生的「龐大收入與利潤」的一部分。該公司曾在2024年對Pitbull的廠牌Mr . 305 Inc.提起過類似訴訟,主張其2021年的熱門舞曲〈I Feel Good〉涉嫌抄襲,雙方已 於去年達成和解。 在此之前,關於〈How Sweet〉也曾被提起過類似的訴訟。 美國《告示牌》在5月時曾報導:「NewJeans成員及其廠牌合作夥伴在美國挨告。 原因是 2024 年的熱門曲〈How Sweet〉與外部提供的Demo音源具有相似性。」 ADOR怒斬求償330億!NewJeans遭控違約私設公司「NJ」法庭爆閔熙珍涉動用資金 遭到退團的前NewJeans成員Danielle,被HYBE旗下廠牌ADOR提告,要求支付違約金與損害賠 償(求償金額從原本的430億韓元,近期變更為330億韓元)。 在7月2日舉行的「言詞辯論庭」上,ADOR方面主張:「NewJeans成員們在脫離HYBE時,就已 經設立了具有演藝企劃公司性質的組合(合夥組織)。」,而娛樂記者李鎮浩也公開了這份 「商業登記證」(開業申報書)。 該公司的商號為「NJ」,負責人姓名欄位上寫著「金玟池(Minji)等3人」。開業日期顯示 為「2025年1月2日」,這個時間點正是成員們宣布脫離HYBE之後,也是她們配戴「黑花」出 席日本唱片大賞後的沒幾天。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4/12/NewJeans-2-4.jpg
營業登記地址位於「地下一樓(延南洞)」,記者李鎮浩也一併公開了該地點的相關影像畫 面。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6/07/NewJeans-12-1.webp 針對其設立具有強烈經紀公司性質的事業體一事,ADOR在法庭上指控此舉已構成違約。ADOR 主張:「在該合夥組織(組合)的規章中明文規定,其經營演藝企劃事業的目的與本案專屬 合約完全相同,且旨在分配該事業所獲得的收益,因此,這一點已正面違反了本案的專屬合 約,等同於締結了與專屬合約相同或類似的合約。」 此外,據稱閔熙珍也參與了該合夥組織的運作。ADOR在庭上進一步指出: 記者會場地費:「由閔熙珍(前ADOR代表)主導的解除專屬合約相關記者會,其場地使用費 是由該組織的費用支出。」 練習室租金:「為閔熙珍所製作的男團預計共用而租借的練習室,其租金同樣是由該組織的 費用支付。」 重新出道相關費用:「宣布重新出道後所製作的團體『NJZ』標誌,以及各種寫真集的拍攝 費用,也都是由該組織的費用來支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4.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83526402.A.89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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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熙珍留了一屁股的抄襲爭議留給HY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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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0:21, 1小時前 , 2F

07/09 00:40, 1小時前 , 3F
一樣啊 要抄要借鑑 先取得授權 但閔什麼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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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做 對她來說 都是業界慣例吧 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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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0:42, 1小時前 , 5F
早說 閔身為管理者 一蹋糊塗 只想著PUA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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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0:43, 59分鐘前 , 6F
屬 拿老闆的錢去送人情 簡直是老闆噩夢XD
07/09 00:43, 6F
文章代碼(AID): #1gJdG2YQ (Korea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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