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NewJeans成員申請NJZ商標遭駁回!殘酷理由曝光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XOD)時間1小時前 (2026/06/06 23: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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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Jeans成員申請NJZ商標遭駁回!殘酷理由曝光 NewJeans成員們所申請的商標「NJZ」,韓國知識財產處(原特許廳)已進入拒絕註冊的程 序。 韓國媒體《週日新聞》報導:「主管商標註冊審查的知識財產局,最近針對NJZ商標申請發 出了拒絕理由通知』,『已確認要求身為申請人的全體成員(Minji、Hanni、Danielle、Ha erin、Hyein)提交意見書或說明書。如果成員們未能在7月29日前提交意見書或補正書,知 識財產廳的駁回決定將會確立。」 在通知書中,作為駁回的理由,當局判定其侵害了由HYBE所掌握的「NewJeans」商標權。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5/02/NJZ-1.jpg
知識財產廳在通知書中,針對兔子造型的商標指出:「申請人(成員們)作為2022年7月出 道的NewJeans成員,申請了與國內外消費者認知中代表特定人物(NewJeans)商品的兔子頭 部造型應援棒,在外觀整體形狀及構成比例上極度相似的圖形,被判定為企圖獲取不當利益 ,或對特定人物造成損害等具有不當目的之商標使用』(商標法第34條第1項第13號)。」 https://i.postimg.cc/fWgG6z1b/New-Jeans-4.jpg
此外,當局判定,申請人身為NewJeans成員,在認識到與所屬經紀公司存在僱傭等合約關係 期間所使用的應援棒(兔子形狀應援棒)的情況下,申請了與該應援棒在整體外觀形狀及構 成比例上極度相似的圖形,且圖形內部記載的NJZ,是申請人將與其有僱傭等合約關係的所 屬公司「株式會社ADOR」在先註冊的商標「NewJeans」作為概念(動機),以同一或類似的 指定商品提出了NJZ的申請,因此被判定為違反信義原則(誠實信用原則)的商標申請』, 並表明此舉符合該法第34條第1項第20款之規定。 關於「NJZ」這個名稱本身,知識財產廳的審查官也認為其符合商標法第 34條第1項第20款的規定。作為該判斷的證據資料之一, 當局還附上了2025年2月7日JTBC的新聞報導(標題:『NewJeans 成員們,確定新團名為 NJ Z』)。 該報導中記載了成員們為保持原有團名本質,因而選擇了NJZ這個名稱的說明。 看來官方認為,NJZ並非與NewJeans毫無關聯的新品牌, 而是以與現有團體名稱保持連續性為前提所創造出來的名稱。 商標法『第34條第1項第20款』明文規定:「透過共同事業、僱傭等合約關係或業務上的交 易關係,或透過其他關係,在明知他人正在使用或準備使用該商標的情況下,將與該商標同 一或類似的商標,針對同一或類似的商品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將被指定為無法註冊的商 標。 針對該通知書,成員們可以在7月29日前提交意見書或補正書, 對駁回理由提出反駁或修正申請內容。若未採取任何應對措施, 知識財產廳極有可能確立駁回決定。目前,有3名成員已回歸ADOR, 因此至少這3人提出意見書的可能性似乎很低。 https://www.kpopdays.com/archives/13499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241.2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80761027.A.196.html
文章代碼(AID): #1g94736M (Korea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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