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ADOR求償431億不排除和解!Danielle傻眼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XOD)時間1小時前 (2026/03/26 11:55), 編輯推噓8(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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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R求償431億突鬆口「不排除和解」!Danielle傻眼回:「提告了才這樣說」! 遭開除的前NewJean成員Danielle,被HYBE旗下廠牌ADOR提告求償違約金與損害賠償(430億 韓元)。其首次言詞辯論期日於26日上午10點開庭。 Danielle方指出,ADOR意圖藉由拖延程序來使訴訟長期化,並主張:「ADOR對與專屬合約無 關的Danielle家屬提起訴訟,還要求將辯論準備期日推遲兩個月等,正企圖拉長訴訟時程, 若訴訟長期化,身為偶像的被告將在最耀眼的時期遭受重大損失,ADOR確有拖延程序的動機 」。 ADOR方則反駁:「從提起訴訟到排定開庭期日歷時3個月,我們並不認為有任何延遲」、「 本案請求之原因為損害賠償與違約金訴訟,演藝活動仍可由Danielle本人自行決定並進行」 。此外,ADOR亦強調:「雖然(對方)將Danielle的活動與本案掛鉤,但這終究是損害賠償 與違約金的訴訟,被告的演藝活動並不會因此受到左右。只要被告本人決定,隨時可以展開 演藝活動。」 同日,法院要求雙方針對本案訴訟爭點「Tampering (違法接觸/惡意挖角)」提出相關證據 。所謂的Tampering,是指在專屬合約期滿前,透過事前接觸等方式煽動藝人獨立或進行挖 角的行為。法院表示:「雙方可整理海外先例,或是即便非藝人身分,如運動選手或中小企 業技術外流等類似案例,並將這些案例的構成要素如何與本案吻合視為爭點來進行討論。」 ADOR方則提及了Fifty Fifty的訴訟案,並表示「目前尚未取得該案的判決書」。 當法院詢問「是否完全沒有和解的可能?」時,ADOR回應:「我們並不認為完全沒有和解的 空間。」另一方面,Danielle方則主張:「雖然(ADOR)提起了鉅額的違約金訴訟,但我們 還是第一次聽到和解的說法,Danielle已明確表達了回歸的意願,但ADOR卻提告了」。對此 ,法院表示:「在保留調解可能性的情況下推進程序,是較為理想的作法。」 關於後續進度,預計將於5月14日及7月2日進行兩次言詞辯論。 包含Danielle在內的「NewJeans」成員們,先前在與HYBE的訴訟中敗訴。成員們放棄上訴, 並宣布將回到ADOR。雖然雙方本為此正在進行相關協調,卻突然發布了與「Danielle」解除 合約的消息。ADOR以「存在違約行為」為由,向Danielle等人提告求償高達「431億韓元」 的違約金與損害賠償。 南韓女團 NewJeans 前成員 Danielle 去年底遭所屬公司 ADOR 正式解約,還被提告求償高 達 431億韓元(約新台幣9.3億元) 的天價違約金。近日Danielle也首度就高達431億韓元 的損害賠償訴訟親自表達立場,強調自己相當委屈,並呼籲外界關注訴訟長期化所帶來的傷 害。 Danielle方面指出,這起官司若持續拖下去,對正處於偶像生涯黃金時期的藝人來說,將造 成難以挽回的損失,因此希望法院能加快審理速度,盡快讓案件落幕。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31部,26日上午針對ADOR向Danielle、前代表閔熙珍等人提出 的431億韓元損害賠償訴訟,召開首次庭前準備程序。當天雙方律師皆出庭應訊,而Daniell e一方也在庭上強烈表達對訴訟拖延的憂慮。 Danielle方面表示,Danielle目前正處於作為偶像最閃耀、最重要的活動時期,一旦訴訟長 期化,勢必會遭受重大損害。他們也進一步質疑,身為娛樂經紀公司的ADOR不可能不了解這 一點,但卻似乎仍讓訴訟進程持續拖延。 此外,Danielle方面也提出不滿,指出除了Danielle本人之外,就連與專屬合約並無直接關 聯的家屬,以及前代表閔熙珍,也都被列為訴訟對象,認為這樣的做法有待商榷。 Danielle方面強調,目前案件的主要爭點與相關證據,其實大多都已經浮上檯面,沒有理由 再讓審理時間無限制拉長,因此希望法院能以更快速、更集中的方式審理,盡快結束這場爭 議。 回顧整起事件,包括Danielle在內的NewJeans五名成員,去年11月以雙方信賴關係已經破裂 為由,通知ADOR解除專屬合約。不過,法院之後認定雙方合約仍具效力,並未接受成員方面 主張。 此後,成員諧潾、惠仁、Hanni已經先後確定回歸,但Danielle目前仍面臨ADOR提出的專屬 合約解除通知,以及高達431億韓元的損害賠償與違約金訴訟。 對此,ADOR先前曾表態,將對引發此次紛爭、並對團隊出走及回歸延遲負有責任的人士,依 法追究法律責任。 至於法院方面,已將下一次庭期訂在5月14日與7月2日,案件後續發展也持續受到外界關注 。 https://www.kpopdays.com/archives/13208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52.1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74497309.A.3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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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要講有和解可能呀..談不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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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2:12, 1小時前 , 2F
小朋友看不懂合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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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2:27, 1小時前 , 3F
不然不要和解啊 真以為自己穩贏不用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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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2:28, 1小時前 , 4F
這麼在乎活動期,那就自己提解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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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2:29, 1小時前 , 5F
一直在那扯已經無法信賴ADOR,阿又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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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2:29, 1小時前 , 6F
自己走人是那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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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偶像的被告將在最耀眼的時期遭受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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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2:30, 1小時前 , 8F
損失,真有意思是不是太晚才認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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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2:36, 1小時前 , 9F
妳可以不要和解啊 看最後是不是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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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2:40, 1小時前 , 10F
敗訴才說要回歸公司 誰理你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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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3:01, 46分鐘前 , 11F
如果真的在乎自己的青春 葬送一年在幫已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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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3:01, 46分鐘前 , 12F
職主管搞內鬥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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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3:19, 28分鐘前 , 13F
這團真的是史上最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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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3:20, 27分鐘前 , 14F
最近好多趣聞 吃爆米花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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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3:20, 27分鐘前 , 15F
很難相信有點基本常識的人會這樣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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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3:32, 15分鐘前 , 16F
居然有人認為“不排除”和解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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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啊前面律師不是還說別人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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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轉頭被告嫌棄不談完和解就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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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被告和委託律師沒事先統一口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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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3:32, 15分鐘前 , 20F
嗎?還是小閔和大閔一樣會無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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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3:32, 15分鐘前 , 21F
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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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nAuTEo (Korea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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