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NewJeans二審確定敗訴?專家:情緒勒索是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Teentop (Teentop)時間3小時前 (2025/11/09 00:00)推噓6(6推 0噓 17→)留言23則, 6人參與討論串1/1
NewJeans二審也幾乎確定敗訴?專家:”光是情緒勒索是不行的!”
媒體名稱:kpopdays
新聞連結:https://www.kpopdays.com/archives/126627
關於目前以個人(分開)活動的NewJeans,其所屬公司「ADOR」提起訴訟,
請求「確認專屬合約的有效性」。在10月30日進行的宣判期日中,ADOR勝訴。
在NewJeans方當庭表明將提起上訴的同時,專家預測「二審同樣將面臨苦戰」。
法務法人「正齊」的盧正溫律師表示:「除非有其他事實關係被釐清,
法院會尊重一審判決,因此維持結論的機率很高。只要沒有對HYBE
一方決定性不利的新證據出現,想要推翻判決看來很困難。」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5/06/NewJeans-6.jpg

法務法人「One Media」娛樂團隊的金英秀律師也指出:
「若在二審出現能夠支撐NewJeans主張的新證據,情勢也可能改變。」,
但同時補充說:「法院迄今對於NewJeans的主張,多數認為欠缺依據,或不足以
構成解約事由。僅憑情緒上的反感或不快,無法主張信賴關係已破裂。」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5/08/NewJeans-8.webp
在韓國,最高法院有判例指出:「在持續性契約中,
即使法律或契約條文沒有明文規定,只要信賴關係破裂,就可以解約。」
在第一審中,「信賴關係是否破裂的理由」成了主要爭點。
回顧過往類似的訴訟,以「信賴破裂」為由而獲准解除合約的案例,多半是因
為事務所一方存在「未履行結算」或「嚴重侵害人格權」等過失。
另一方面,NewJeans不僅在宿舍、練習室等方面獲得保障,每人也領取
到約52億韓元的結算金。其嚴重程度與上述案例有明顯差異。
成員方面曾提出多項作為「信賴破裂」的理由(如「問候被忽視」、
「ILLIT模仿」、「因閔熙珍前代表被解任導致的製作空白」),但均未被法院採認。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5/03/NJZ-6-1.jpg

此次判決有可能成為同類型訴訟的「標準」。
金英秀律師表示:「這次的判斷,未來在類似爭議中,可能會成為
將『信賴關係破裂』認定為專屬契約解約事由的基準性先例。」
大型經紀公司的娛樂產業相關人士則說:「法院對『信賴破裂』
的標準採取較為狹隘的解釋。外界評價的氛圍是:
除非屬於嚴重的法律違反事件,否則不會被視為信賴關係破裂。」
閔熙珍回應Source Music關於NewJeans出道的誹謗指控!
前ADOR代表閔熙珍的法律團隊,已對Source Music提出的誹謗主張作出反駁。
11月7日,首爾西部地方法院民事第12部門針對Source
Music向閔熙珍求償約5億韓元的訴訟,舉行了第四次審理。
Source Music主張表示,閔熙珍去年在記者會上所說的「
是我挑選了NewJeans」以及「讓她們作為HYBE首個女團出道的
承諾沒有被履行」皆屬不實。該公司堅稱,NewJeans的成員是由
公司而非閔熙珍所選拔,且從未做出「首個女團出道」的承諾。
閔熙珍則反駁稱,發言的脈絡至關重要。他們指出,自2019年7月起,
HYBE與議長房時爀便公開對外宣傳,將閔熙珍定位為HYBE「首個女團」
的總監。依其說法,NewJeans成員加入由閔領導的N-team計畫時,
抱持著將成為HYBE首個女團的期待,而這種期待是由媒體報導
所形塑而成。閔熙珍法律團隊表示 :「這些在原告自己的報告中都有記載。」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4/12/NewJeans-2-4.jpg

他們進一步稱,團體出道延宕,是因HYBE未能如期提供承諾的音樂
概念,而在N-team之前先讓S-team出道,則是破壞了HYBE的
承諾。「問題始於房董事長未能信守承諾,」聲明中寫道。
關於所謂「奪取經營權」的爭議,閔熙珍表示,關於ILLIT對
NewJeans的抄襲指控並非由他們提出,而是由用戶、評論者與記者自然形成的輿論。
當閔代表替成員家長發送內部吹哨郵件時,對方卻將此定性為「奪取經營權」問題。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4/12/NewJeans-2-4.jpg

至於「究竟是誰選拔了 NewJeans」的問題,閔熙珍強調需區分Source Music
所稱的街頭發掘或簽約,與他們所指的「選角」不同。他們解釋說 :
「此處的『選角』,指的是閔從眾多應徵者中進行人選挑選、
分配角色,並為新出道女團進行品牌定位的職能。」
對於「Source Music疏於照顧NewJeans」的說法,閔熙珍表示,
相關陳述來自家長而非閔本人,但同時強調該團曾有超過六個
月毫無進度或更新,這是事實上的「忽視」。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4/07/NewJeans-3-9.jpg

至於Source Music聲稱閔熙珍在記者會上把公司稱為「販賣練習生的暴徒」一事,
閔熙珍澄清:「『你是暴徒嗎?』與『你是暴徒』是不同的表述。
閔熙珍在記者會上並未稱對方為暴徒。所謂『他們販賣練習生』,
是指 Source Music 過去反對練習生轉移、並要求ADOR股權的行為。」
最後,閔熙珍重申,無論是房董事長或Source Music,都未盡到讓
NewJeans出道的充分努力。對於Source Music提出的那句
「我也想最後離開。主角總是最後登場」,閔熙珍解釋,
這是在當時HYBE代表朴智元通知S-team將先於N-team出道後,
閔熙珍表達反對之意的話語,而非同意該決策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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