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脫飯收容所'造謠姜丹尼爾 罰3百萬元(非原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時間1月前 (2024/08/12 21:25), 編輯推噓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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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名稱:ettoday 新聞連結:https://star.ettoday.net/news/2795873 記者姓名:張筱涵 (若有則必須貼出) 新聞全文: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今(12日)針對YouTube頻道「脫飯收容所」經營者A女進行結審 公審,檢方以涉嫌毀損歌手姜丹尼爾名譽為由,要求對其處以罰款韓幣300萬元(約台幣 7.5萬元)。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795/d7795840.png
A女於2022年發布了一段標題為「國民男友演員偶像的淫亂私生活」的影片,該影片當時 深刻影響了姜丹尼爾的形象並造成其名譽受損,因此被提起公訴。今天戴著假髮出庭表示 「當時很不成熟,想法太淺了,因為這樣短視的想法,給受害者們帶來了傷害,非常抱歉 」,還承諾將通過志願活動為社會做出貢獻,試圖彌補過去的錯誤。 實際上,檢方最初曾以罰款300萬韓元的方式對A女進行簡易起訴,但法院最終決定將此案 移交至正式審判,A女在審判過程中承認製作並發布該影片,但主張當時以為影片內容是 真實的。法官李準求(音譯)將A女的一審宣判日期定於9月11日下午2點(南韓時間)。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795/d7795841.jpg
脫飯收容所正在進行的訴訟不只此案,她曾在女團IVE成員張員瑛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中 一審敗訴。該案件起因於去年10月,張員瑛指控A女在YouTube頻道「脫飯收容所」上發布 侮辱其人格的假消息,一審法院判決A女需賠償張員瑛韓幣1億元(約台幣250萬元)及延 遲利息。該案在上訴過程中進行了調解,但最終未能達成協議,現在上訴審仍在進行中。 心得或評論(選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09.1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23469133.A.DB5.html

08/12 21:52, 1月前 , 1F
就罰這?
08/12 21:52, 1F

08/12 21:57, 1月前 , 2F
台幣7.5萬也太低了吧
08/12 21:57, 2F

08/12 22:00, 1月前 , 3F
太少了吧,不痛不癢
08/12 22:00, 3F

08/12 22:03, 1月前 , 4F
不要急,這是刑事訴訟部分,法律規定上限
08/12 22:03, 4F

08/12 22:03, 1月前 , 5F
最多500萬,300算多的了。之後還有民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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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2:03, 1月前 , 6F
訟可以加碼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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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2:49, 1月前 , 7F
300萬韓幣是交給法院的刑事罰金,丹的民事訴
08/12 22:49, 7F

08/12 22:49, 1月前 , 8F
訟則還沒有提出……最主要要讓它有案底!然
08/12 22:49, 8F

08/12 22:49, 1月前 , 9F
後星船那個一億元到現在還拖着訴訟未付……
08/12 22:49, 9F

08/12 23:34, 1月前 , 10F
先進國家,鬼島立委不在意
08/12 23:34, 10F

08/13 00:09, 1月前 , 11F
主要對方死咬著不承認造謠 刑事罰款最
08/13 00:09, 11F

08/13 00:09, 1月前 , 12F
高也有限制 希望民事可以繼續告下去
08/13 00:09, 12F

08/13 00:09, 1月前 , 13F
民事是依照個人損失去估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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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09:04, 1月前 , 14F
罰7.5萬也太少了吧...
08/13 09:04, 14F

08/13 12:41, 1月前 , 15F
台灣毀謗最高好像也就三萬罰款 要索賠
08/13 12:41, 15F

08/13 12:41, 1月前 , 16F
還是要告民事
08/13 12:41, 16F

08/13 15:11, 1月前 , 17F
至少先讓他有案底!丹之後一定要提民事啊!
08/13 15:11, 17F

08/13 18:46, 1月前 , 18F
才罰這樣…難怪黑酸都隨便造謠
08/13 18:46, 18F
文章代碼(AID): #1ckWrDsr (Korea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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