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MJ孌童案 港星回響大人歌兩難全
看板KingofPop (麥可傑克森 - Michael Jackson)作者Sevorlaga (★★ 卿 卿 ★★)時間20年前 (2005/06/17 23:19)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kimlin (麥嫂)》之銘言:
: : ■方中信:事件有跡可尋
: : 法律是不是公正,我不夠膽講,他如果無辜就不必有那么多的輔助,
: : 如果是清白就不必這么緊張。我對麥可這單案判決結果有疑問,
: : 我小時候相當喜歡他,但是若這是真的,怎可以接受?
: : 其實這件事有跡可尋,他在庭外和解都賠了不少錢給人啦!
: : 我以為他有(罪),怎知什么事都沒有。
: 這傢伙是誰啊..一點也沒名氣..還敢講這種死話?
: 什麼叫做有跡可尋啊..尋個屁..他算老幾..他知道啥跡了?
: 肯德"基"去多吃幾份吧...沒事在那邊亂放屁...
: 還說他賠不少錢了..還以為有罪了..怎知啥事都沒...
: 這是界就是有這種爛嘴...像那個Chris Rock...會有報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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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雅琴的大意是說MJ是歷史上有名的人
而且他縱橫數十年 成為千萬樂迷的偶像 具有某種社會指標意義
所以說無論如何不能判他有罪
判他有罪彷彿就是將過去所有崇拜過他的人也定罪
甚至那些曾經誇讚他的媒體 也都會因此被人認為是是非不分
所以無論如何 MJ就是應該沒有罪
他的意思是說 好像MJ就是不能"靠自己"來辯駁自己是清白的
MJ在這種氛圍之下 已經是有罪之身
所以他的無罪要靠法院施捨的同情票(sympathy vote)
這簡直是本末倒置 陷人入罪也不過如此
一個人的聲望 根本就不是法院考量的條件 更不應是MJ無法脫去的原罪
我個人算是支持言論自由 但是言論自由再怎麼樣也要合情合理
OK 就算是他個人有高見算了 也不需這樣有失厚道
可是如果要說到個人好惡的話
張雅琴老是喜歡說一些"獨創高見" 讓自己看起來與眾不同 此舉其實也不令人意外
不過 說真的 他開創的"新聞節目綜藝八卦化"的歪風 我個人實在非常不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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