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無罪獲釋!!

看板KingofPop (麥可傑克森 - Michael Jackson)作者 (麥嫂)時間20年前 (2005/06/14 22:0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請問麥嫂 : 像這種官司 : 敗訴的人是否應該負擔對方請律師的費用? 可以啊..在台灣是可以的。美國方面如果是民眾互控,敗訴一方也是 要負擔被告的律師費用的.. 但是這個案子控方是檢察官..如果有因案被羈押.在台灣是可以請求冤獄賠償的 但是在美國就不知道有沒有這種制度了 但是如果有這種制度..我想老大應該也不會想去要吧..這種爛錢..怎麼填補損害咩 : 或者被控方可以求償什麼的... : 不然沒事就被告一下 : 贏了還要賠錢 : 不是很衰嘛?? : ---------------------------------------- : 囉哩八嗦了一大堆 : 還是恭喜Michael!! : Michael加油,身體也要保重 : 喔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32.94
文章代碼(AID): #12hkIIwP (KingofPop)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文章代碼(AID): #12hkIIwP (Kingof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