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版主...
看板KhalilFong (方大同)作者jessielau (NO MUSIC NO LIFE)時間16年前 (2009/10/07 17:43)推噓5(5推 0噓 2→)留言7則, 6人參與討論串2/5 (看更多)
不知道您對於炒賣的定義是什麼
至少在我的觀念裡
比公定的原價高就算是炒賣了
之前我幫大家代購
是因為那時台灣還沒有發行此書
我們透過香港歌迷會的管道替大家代購
定價如下
歌迷會會員:400 每人限購兩本(有簽名)
非歌迷會會員:450 每人限購一本
以上定價皆含郵資(及海外寄送郵資)
(請參考3329篇)
後來在台灣發行前
有位熱心的版友也幫大家代購
我記得他開出的價格也是差不多400上下(含郵)
(因為此文已由原版友自刪 無可考 有錯請指正)
如今台灣已經公開發行了
博客來的訂價是332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47096
誠品的訂價是357
http://www.eslite.com/product.aspx?pgid=1001243891890883
而你一本要賣到500(不含郵)
(500-332)*10=1680
都可以買一張演唱會門票了
還有多的錢可以吃一餐好的.........
高於原價就是炒賣
無論你賣一本或是賣幾百本
都是炒賣
(然後你的文章還是複製我原來的3329篇
連回信格式中
是否為歌迷會會員那行字都還在
這樣讓我不禁懷疑您的居心)
把您的文章刪掉
是要避免造成其他版友異議
並不是有簽名就可以提高價格
方大同幫歌迷簽名
是想要回饋給支持他的人
並不是想要讓有心人士多賺那一兩百元的利潤
如果您仍想要賣這十本書
麻煩您自行洽其他拍賣管道
有需要購買的會自行搜尋
本版恕無法讓您在此公開售賣這些書籍
請見諒!
※ 引述《nellelau (邊放鬆邊心煩)》之銘言:
: 想請問您,版規的制定規章、判定標準在哪?
: 為什麼刪了我的文章?
: 之前也在貴版看到有人po集購 L.I.F.E.一書的文
: 為什麼就OK?
: 我也是就我得到的消息及我認為的福利告訴大家而已!
: 我也是想,大家都應該會想要簽名書,所以才在這裡PO文
: 這樣就算炒賣嗎?
: 如果要炒賣的話~~我會找個幾百本吧!
: 十本能做啥用?!
: 能否請版主告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12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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