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 引述《crazykiller (不願流俗.)》之銘言:
: 每天至少來個2篇,這樣應該就可以撐住所謂的"使用率"了吧!
: 一天同一個人的篇數不過多,我想要說是人家灌水應該是站不住腳的
: 就這樣吧!
免驚免驚
那個廢版警告只是"實驗性規則"
不是真的要廢
(詳情見站長版)
本來 4個月最少30篇的規則
好像還要放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63.32.4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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