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關於帳號被盜用刊登假讓票文

看板JodyChiang (江蕙)作者時間10年前 (2015/01/14 00:49), 10年前編輯推噓14(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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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sedon (廣伸小隊9號 小呆) 看板: JodyChiang 標題: [閒聊] 關於帳號被盜用刊登假讓票文 時間: Wed Jan 14 00:49:49 2015 大家好 首先要與大家道歉 本人isedon 與 hank61910與hao5566 三位版友 昨天因為被他人假用帳號刊登假讓票文於置底連結 http://ppt.cc/jthX 讓不少版友以為真的有讓票而寄信與傳簡訊給我們 之後了解事情的真相後而失望 對此我們深感抱歉 當然我們也因為信件與簡訊被塞爆而感到困擾 我們其實不確定此動作為誰所做 也不想去懷疑是哪位版友 我們甚至覺得就當作惡作劇算了 但好不容易請製作表格的版友刪掉後 卻又再度被po上網 甚至故意張貼一些個資 而至今天仍然有看到其他版友反應被惡作劇讓票 因此 我們討論過後向律師朋友請益 對於我們的帳號被冒用在PTT轉讓版上做不正當的消息散布 其實此舉動已經涉嫌了偽造私文書罪以及誹謗罪 相關法條如下 按刑法第216條:「行使第二百十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 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第220條第2項:「在紙上或物品上之 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關於本章及本章 以外各罪,以文書論。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 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亦同。」 上述法條即為將電腦上或網路上所登載之文字等,以準文書論斷之。 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是將不實的內容傳遞公開,而其傳遞的內容造成他人之名譽損害, 即為誹謗罪。 我們希望做此舉動的版友 不要再做此無聊的動作了 並要求你於1/14(五)前於本版正式po文道歉以及說明整件事情 否則 本人isedon 與 hank61910與hao5566 三位版友 會將已備份的資料一同去警局報案請警察介入調查 以維護我們應有的權利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7.33.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odyChiang/M.1421167793.A.07F.html ※ 編輯: isedon (110.27.33.184), 01/14/2015 00:50:59

01/14 01:22, , 1F
委屈你們了 一定要把惡作劇的人抓出來罵 太過分了
01/14 01:22, 1F

01/14 06:50, , 2F
最好出來講清楚 盜用別人ID好玩嗎 不排除一起報警
01/14 06:50, 2F

01/14 08:41, , 3F
這種人真的很無聊=__=
01/14 08:41, 3F

01/14 09:02, , 4F
之前在某篇推文,就被黃牛惡搞了
01/14 09:02, 4F

01/14 10:45, , 5F
等等,1/14號是星期三
01/14 10:45, 5F
哈哈 那麼嚴肅的文章變搞笑文了XDD 更正為:1/16(五)前 謝謝囉 ※ 編輯: isedon (114.43.132.14), 01/14/2015 10:56:02

01/14 12:23, , 6F
建議快點去備份底下那篇文章喔
01/14 12:23, 6F
謝謝你 每修改一次內文我都有備份下來 另外忘了說 這篇文章 有經過版主ayulovem同意後發文 ※ 編輯: isedon (114.43.132.14), 01/14/2015 12:27:54

01/14 12:33, , 7F
既然有人認了 看最終處理結果如何 希望也能更新 謝謝
01/14 12:33, 7F

01/14 12:45, , 8F
希望能看到法院認証
01/14 12:45, 8F

01/14 13:12, , 9F
你內文日期沒修改到
01/14 13:12, 9F

01/14 14:01, , 10F
冒名填單真的很要不得!!!!!!
01/14 14:01, 10F

01/14 14:02, , 11F
拜託你告,這種人真的不能姑息。
01/14 14:02, 11F

01/14 15:32, , 12F
借文警告 冒用我ID填單的人 最好趕快出面解釋
01/14 15:32, 12F

01/14 15:32, , 13F
不然不排除跟本文三位板友一起報警理
01/14 15:32, 13F

01/14 15:34, , 14F
報警處理 自以為好玩當有趣 請敢做敢當
01/14 15:34, 14F

01/14 15:36, , 15F
據理力爭!!!告下去!!!
01/14 15:36, 15F

01/14 16:01, , 16F
借用我ID的也是,請承認
01/14 16:01, 16F

01/14 17:01, , 17F
請一定要提告!
01/14 17:01, 17F

01/14 19:24, , 18F
支持你們
01/14 19:24, 18F

01/14 22:47, , 19F
支持快告
01/14 22:47, 19F
文章代碼(AID): #1KjKon1_ (JodyCh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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