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喔!原來有這版阿~

看板Eminem (阿姆)作者 (just me)時間22年前 (2003/11/15 17: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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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rreychen (!!!!!)》之銘言: : 嗯 我從Em的第二張專輯喜歡上他的, : 是這樣的,高中時一個好討人厭的痞子同學帶了Em的LP在班上放 : 當時"厭屋及烏"不太喜歡Em : 直到有一天我不小心轉到MTV正在撥放Stan~~ : 從此喜歡上Em~ : ㄟ~我跟我同學說我喜歡的歌手是Em,通常有兩種情形: : 1.同學:阿姆是誰阿?(怕他們聽不懂Em是啥東西,還特別說台譯的名字) : 2.啥?你喜歡阿姆!!?? : 嗯~有點被乖乖的外型給困擾了~大家都不相信我會聽Em的歌~"~ : 昨天晚上我作夢,居然夢到Em監考我的經濟學期中考!! : 他還誤會我作弊... : 我依稀記得我好像回了他一句髒話~ : 噯~大概是最近我一邊聽他的歌一邊讀經濟的關係吧! 呵呵...我跟人家說我喜歡ㄚ姆..覺得他的音樂節奏很讚 他們也都以驚訝的表情回應我... 說真的..聽非中文的歌..我很少在去管他內容在寫什麼的..就節奏很棒ㄚ..... 不過我知道 因為不喜歡歌詞而討厭那藝人的也是大有人再 ㄚ姆最棒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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