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遭陳奕迅狠評 李佳薇退出「中國最強音」

看板Eason (陳奕迅)作者 (肉一)時間12年前 (2013/05/09 01:59), 編輯推噓13(1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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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好多討論, 到最後已經不知道到底為什麼這件事可以炒/吵成這樣. 是說我覺得這件事可能對Eason也影響不大, 他可能也不怎麼在意, 但我還是好想講喔, 以下簡短分享一下個人看法. 首先, 這本來是件很單純的事, 講簡單講白一點就是"評審中斷參賽者演唱歌曲"就這樣. 而中斷參賽者演唱是評審的權力, 請問身為評審行使權力, 何過之有? (上海人口有多少, 外省份到上海比賽的人有多少, 不這樣卡要多久才能初選完?) 在中國最強音-上海篇(第二集)裡, 共有3位參賽者演出被中斷(有播出), 分別為 1. Eason - 李佳薇 2. 鄭鈞 - 劉瑞琦 3. 章子怡 - 閔百慧 有趣的是三位中斷演出的評審都給參賽者yes, 且參賽者均晉級下一輪, 但是從來沒有人對另外兩位評審有意見, 為什麼? 因為另外兩位評審比較帥, 比較美, 比較瘦, 頭髮比較多? 因為另外兩位參賽者不是歌手, 沒有哭, 且沒跟評審合照過? 相信以上都不是正確答案. 當評審本來就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 試想, 當你的決定關係到參賽者是否晉級(2:1), 觀眾都大喊YES, 參賽者用著水汪汪可憐楚楚的望著你, 這個時候, 你有勇氣說NO嗎? 音樂是這麼主觀的東西, 真的不太可能滿足所有的人期待, 因此評審的音樂專業, 絕對是很重要準則, 而這份專業也應該受到尊重. (我並不覺得Eason是個的好評審, 但講到音樂, 講到唱歌, 這是他的專業, 若真的要談這兩塊, 相信大家絕不會質疑吹神的實力) 對參賽者來說, 參加比賽是個很好的曝光機會, 累積經驗, 讓自己更好, 整個就是大補丸. 相信已經出社會的人應該可以深刻體會, 當有人肯對你說真話, 肯給予指教, 那是件多麼難得又可貴的事... 被"指導"的當下也許會覺得糗, 但當我們聽過由林夕填詞, 陳奕迅演唱的"猜情尋"時 就可以懷著一顆感恩並且釋懷了, 因為"玩輸可以勝過別人, 多一餐好教訓". 謝謝收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2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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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不要喊卡比較好 但能得到eason的真心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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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一句廣東話來說:真係死都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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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我在一年多前就覺得李佳薇唱歌沒感情 主觀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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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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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很中肯~但衷心希望eason好好唱歌就好了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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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不要再欺負eason了啦一直被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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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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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中兩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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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簡單講白一點就是"評審中斷參賽者演唱歌曲"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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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斷參賽者演唱是評審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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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身為評審行使權力, 何過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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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讀書讀到一個東西叫比例原則,簡單來說一個小偷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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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警察為了要抓到他,於是朝他身上開了一槍,這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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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往小偷的腿上打,讓他跑不了,你就可以抓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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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可以往他心臟開槍,他也跑不了,可是這樣做他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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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叫做違反比例原則,大砲打小鳥,警察行使權利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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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何過之有?重點是或抓的方式是往心臟開槍,則違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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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則,如同這次陳奕迅為啥被U2底下留言砲得這麼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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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八卦板一系列回文中被砲得這麼重,原因就在此,跟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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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airlow的看法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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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權利沒有錯呀,可是違反了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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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還記得這篇新聞嗎,警暴力執勤側摔檳榔西施,顏如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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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行使權力, 何過之有?可是對一個手無寸鐵的弱女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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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方式會不會太過份了一點?說一個比較不好聽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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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許多酸民砲陳奕迅的看法,就跟砲這位警察的看法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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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陳奕迅好比是那位執勤的員警,而李佳葳就像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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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榔西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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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肩摔制伏在地還用手用力掐住脖子要制人於死的畫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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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看一次,感受為啥酸民對警察這樣做的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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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例子好像不太適合,因為警察施暴是"行為"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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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對象是誰都會被罵,但是評審卡歌前面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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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行為上沒有失當,所以可能是對象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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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整件事就只是節目在做marketing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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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為此在網路上或是生活中說過任何一句話的你我也都推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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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那邊還有人在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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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都很可憐啦 都被節目消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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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ON不是法律 比例原則XDDD 你再好好念書一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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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法律才能用比例原則嗎? 跟好好念書有何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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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迅被Youtube底下砲得這麼兇 就如同我所述的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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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迅用到這種手段 跟警察用到這種手段對弱女子 同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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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處罰學生也可以提比例原則啊 又不一定只能用在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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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一難道不能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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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說別把他當孔子,一邊說怎麼可以違反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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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YfANas (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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