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流行尖端合唱團 單曲精選 81 → 85 有關翻譯。
※ 引述《raura (Love To Hate You)》之銘言:
: : 2. 看沒幾個字就要換行的排版真令人討厭。:(
: 真是辛苦您了
啊,也沒有啦!其實我本來就不喜歡看側標,因為都短短幾個字就要換行,
又不是在看字幕。 -_-
: : 3. 原來大家離團總是〝毅然離去〞啊!! -_-
: leave in silence??
不是,你注意一下以前各團的報導,
清一色都是毅然離去 :p
: 以前看電影雜誌有說
: 電影字幕會要求譯者在一個畫面翻的字數要一定(我記得是13字....忘了 ^^")
沒錯.. 這我也有看過,我也相信這是必須的。
而說到翻譯..
其實翻譯不僅是大眾心中所想的,把〝 How are you〞轉換成〝你好嗎〞般
的簡單。這兒的人我想也都有看原文報導的習慣,應該也都能體會許多時候
老有種" 只能意會,不能言傳" 的感受。
這兩年我上了不少英文課程,(廢話 -_-)其中有位留米的老師很愛批評國
內譯者誤譯的地方,尤其是在俚語部分。對於她的言論我實在無法完全苟同
。我承認既然接下翻譯的工作,就應該做到盡善盡美,然而畢竟翻譯完一本
書/ 一部電影並不是想像中輕鬆的工作,任何人都不該只因自己恰巧知道的
錯誤而全盤否決掉譯者的功勞。這樣真是一點都不會穿別人的鞋子走路。:p
(不過想想其實自己以前也是這樣,動不動就說這翻的爛那翻的爛的,尤其
是看電腦的翻譯書,真懷疑是譯者寫程式跑出來的 -_-)我倒覺得一件翻譯
工作的完成後,更該有完善的校對制度,畢竟現在資訊的發達,每一本書的
reference 一定都很多,觸及到的領域也很廣,應該多找些人來校對才是。
不過相信願意花這些錢的商人也不多,才會導致於我們常看到頗有趣味的翻
譯。
而譯者在進行文字轉換的同時,(以筆譯為例)他們不僅僅是〝完成一本書
〞,,在某種程度上成為此書某種語言的〝作者〞,甚至他們比原作者還要
辛苦了許多。畢竟譯者無法像作者般完全揮灑自己的想法與思維,而是必須
得被原著的語法思想所箝制住,也就是盡量達到所謂的〝信、達、雅〞。譯
者非作者,譯者無法用原作者的方法思考,要得知原作者用字遣詞背後的意
義又談何容易呢?想想看當我們用同樣的語言在重新描述一件你所聽到的事
情時,總不免會發生誤傳的情形。那我們又該如何要求翻譯語言的人呢?
說了那麼多,也是上了一些翻譯課程後的小感想。許多是有太多的理所當然
,真的只有自己做過才能感同身受。當然,前提是作為一個譯者就該對自己
的工作負責。只是吹毛求疵以顯示自己程度的態度和作法就令人不悅了。我
不是完全的偏袒所有譯者,我只希望有人在批評的同時加上些許的同理心,
(其實許多事情都是如此。只是說來輕鬆做來難,我也是如此。:p)至於某
些一眼就看出根本不用心的譯者,也就不用太體貼了。
其實看看這些歌名翻譯,顯然有許多是根本沒有聽過歌詞就照翻,而現在的
歌詞翻譯更是極盡加油添醋之能事,真是水準有待加強。不過我相信對於大
部分翻譯這些東西的人來說,要他們在每翻完一首歌前還要熟悉歌曲,甚至
去瞭解歌手背景,那真是太不符合經濟效益了。也正因為如此,現在聽西洋
流行音樂的人可以自以為輕鬆的看著那些翻的支離破碎的歌詞邊說屌了。真
的是蠻好笑的。不過我們的社會不就是那麼一回事嗎?:>
唉,不過光是從歌名翻譯就能發那麼一堆現在看起來沒啥重點的牢騷,我也
真是太無聊了,該去趕快打包整理行李才是。不過我真的不知道要帶什麼。
每次出國都什麼都不想帶。:p
: 還是看原文有感覺(就算要查字典想得半死也沒關係)
對啊,還可以增進英文程度,一舉兩得。:p
: 我寧願唱片公司翻biography或profiles那些 或給什麼寫真集 ^^
: (就像偶像團體的專輯會附的那些東西)
ㄟ,沒錯~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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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y say that dreams always end"
- Ian Curtis
"Dreams never end..."
- New 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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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97.29
※ 編輯: toriManiac 來自: 211.74.97.29 (07/29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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