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噴噴噴漆啦!!!!

看板Crowd (盧廣仲)作者 (口去)時間17年前 (2008/11/17 02:02),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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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PESUN (瞬間白眼一千次)》之銘言: 原文因佔太大篇幅,恕刪 對於LUPESUN您的反應 起因為某部分推文所使用字眼與口氣與您寄給我的內容相似 故我誤會了您將信件內容與除了您與版主群之外的第三人公佈討論 無論如何,公佈來往信件內容的對象確實是一個非常不好的狀況 這部份個人願意為了思慮不周以及處理不當,導致讓你產生不舒服的感覺向你道歉 也保證未來會更小心,在非必要時刻不會任意透露來信者id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40.127.186.2 : 推 phoebster:我也認為將私下的事情公開化非常不正確. 11/17 01:17 : 推 phoebster:還有對於在沒定版規之前就先被點名警告,再放版規 這種 11/17 01:24 : → phoebster:我都希望可以得到一個解釋. 謝謝 11/17 01:24 : 推 danini: 嗯嗯...我覺得被還沒成立的版規罰好像有點over吼?? 11/17 01:28 : → danini: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啦... 11/17 01:28 新版規訂立時間為 4188 m2911/11 ilikemonster □ [公告] 廣伸小隊正義守則.2nd變伸 對於空白推文的制定時間更早於 81 =2211/09 gsf7114 □ [公告] 空白推文 就已公佈 處罰時間為 4205 m5411/14 gsf7114 R: [心得] 噴噴噴漆啦!!!! 並對於1114當日的推文狀況做處置 且1111的版規更明文說定 即使未列於上方者或任何突發狀況,板主群皆保留最高處理權力 所以要請注意 1.並無在沒定版規之前就先被點名警告,再放版規的問題 2.即使未列於版規,並不代表版主就無權依照情形作處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65.37

11/17 02:05, , 1F
謝謝夜哥清楚的明細.我後來有發現.是我說的太早.抱歉
11/17 02:05, 1F

11/17 02:59, , 2F
版主辛苦了,希望事情告一段落,大家開心聽廣仲阿!!!
11/17 02:59, 2F

11/17 07:53, , 3F
這段事可以告一段落嗎,我不想看到大家這樣爭論下去
11/17 07:53, 3F

11/17 08:53, , 4F
夜哥辛苦了~~~我給你放熱水!!要不要來個抓龍XD
11/17 08:53, 4F

11/17 09:40, , 5F
米兔="= 希望事情圓滿落幕!!
11/17 09:40, 5F

11/17 09:45, , 6F
怎麼有一種版主還需要化身包青天的感覺 辛苦了 ^^"
11/17 09:45, 6F
文章代碼(AID): #19860aA7 (Cro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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