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堅持藝術專業 兩廳院把關超嚴
(啊!你怎麼會在這XD)
我記得應該是譚盾來台要演奏他的作品
其中CoCo只是要表演臥虎藏龍的主題曲
因為這是譚盾的作品之一 又在奧斯卡表演過
那時候聽到的原因是CoCo是流行歌手 不符合國家音樂廳的形象(之類的我也忘了XD)
所以申請才會被駁回~~
借給陳美那樣是可以理解 不過如果只是搭配唱一首歌也沒什麼不可以的~
畢竟後來換人唱 表示是可以唱首歌 只是歌手的身分(女歌音或流行女歌手)的差別
※ 引用【faustlin (只要你快樂)】的話:
: ※ 引用【socrazy (No Doubt)】的話:
: : "表演要有藝術價值"?這是什麼鬼理由
: : 流行歌手表演就沒藝術價值嗎?
: : 國家音樂廳那群人就是那種典型的
: : "古典音樂最有水準 其他東西都沒水準"的自視甚高驕傲的人
: : 我覺得真正喜歡音樂的人應該有廣大的包容力可以接受各類型的音樂
: : 國家音樂廳這個理由如果傳到國際上可能會貽笑大方吧
: : 而且顯示出台灣對"音樂"這種東西接受度的狹隘
: : 以下是個人情緒化的觀點
: : 呵 笑死人了 都在奧斯卡上表演給全世界的人看過了
: : 區區一個台灣國家音樂廳算啥 而且還是台北市立交響樂團 哼
: : (我怎麼記得應該是搭配馬友友來台演出來是譚盾啊)
: 其實這種現象一直都存在啊,而且歷史越是悠久的地區更是嚴重呢。
: 不過國家音樂廳的場地,確實是不適合流行樂相關演唱表演,
: 因為舞台上的管風琴構造複雜,低頻重音造成的震動都會造成損害。
: 忘了是在哪篇報導上曾看過,有次租借給跨界藝人陳美作為開唱場地,
: 結果由於樂曲重節奏產生的震動,使得事後花費不少錢重新調音修復…
: 所以若是因為這個原因不讓流行歌手在該場地表演,是可以理解的。
: 可是若只是因為歌手是「流行樂界」這個理由,而不是因為表演內容才不予通過,
: 那真的是太離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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