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本期的壹週刊

看板Cheer (陳綺貞)作者 (After 17)時間20年前 (2006/07/22 10:38), 編輯推噓2(2016)
留言1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7 (看更多)
1.不管有什麼理由 假如公開散佈週刊書籍內文 就是違反著作權法的 不要懷疑 2.未經同意任意拍攝別人且未經允許散佈 就是侵犯肖像權隱私權的 不要懷疑 這跟是否是公眾人物 是否有名一點都無關 人是人他媽生的 妖是妖他媽生的 同樣的 公眾人物也是他爹他娘生出來的 公眾人物被拍是應該 有名就活該 這是沒有任何道理的 要掃描雜誌放上來 可以 但僅接受照片 內文請勿掃描 另 如果綺貞覺得這照片讓她不舒服 也將立即從版面撤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40.155

07/22 17:25, , 1F
請問第2點,所以大部分的報章雜誌都侵犯了肖像權和穩私權?
07/22 17:25, 1F

07/22 17:32, , 2F
我怎麼覺得第二點好繞口令喔...XD
07/22 17:32, 2F

07/22 20:32, , 3F
偷拍本來就是有問題的
07/22 20:32, 3F

07/22 20:45, , 4F
那為何都沒有人告偷拍的雜誌或報紙咧????
07/22 20:45, 4F

07/22 20:51, , 5F
有阿 憲哥跟小狐狸告過 藝人大多搶版面都來不及了誰還告你
07/22 20:51, 5F

07/22 21:26, , 6F
我不是只指偷拍..很多報章雜誌上的照片都是記者去照了就
07/22 21:26, 6F

07/22 21:27, , 7F
登..怎麼可能得到當事人同意後才登..假設我在路邊吃豆花
07/22 21:27, 7F

07/22 21:30, , 8F
被拍到拿來當插圖用..標題是"天氣熱涼品大賣"..請問我也
07/22 21:30, 8F

07/22 21:31, , 9F
可以告他們嗎?...我不是來亂的..只是這很天都在發生..想
07/22 21:31, 9F

07/22 21:34, , 10F
搞清楚是不是代表報章雜誌社每天都在犯罪...
07/22 21:34, 10F

07/22 22:46, , 11F
肖像權權利內容是保護人格 不是保護肖像的經濟利益
07/22 22:46, 11F

07/22 22:47, , 12F
只有在不當的利用他人肖像 使其社會評價受到減損時
07/22 22:47, 12F

07/22 22:47, , 13F
才能算是肖像權受到侵害
07/22 22:47, 13F

07/22 22:48, , 14F
所以只要不是負面的使用 應該就不會有問題
07/22 22:48, 14F

07/22 22:51, , 15F
所以我說的第二點其實主要是指國內的狗仔生態而定..
07/22 22:51, 15F

07/22 23:03, , 16F

07/22 23:03, , 17F
intAreaType=4&intQDAQuestionID=278
07/22 23:03, 17F

07/23 00:41, , 18F
這雜誌之怪..盡是把美的拍的很醜.....= =
07/23 00:41, 18F
文章代碼(AID): #14mO-cTy (Ch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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